[发明专利]一种提高基于短信或彩信的消费凭证的业务有效度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54800.8 | 申请日: | 2010-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760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14 |
发明(设计)人: | 祝枫;李菲 | 申请(专利权)人: | 祝枫;李菲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H04W4/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204 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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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提高 基于 短信 彩信 消费 凭证 业务 有效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控制,尤其是提高基于短信或彩信的消费凭证的业务有效度的应用方法。
背景技术:
现在通行的流程是,顾客在电子商务网站下订单并支付后,网站再给顾客的手机发送作为消费凭证的短信或彩信。但由于电信营运商的业务稳定性、顾客手机终端的技术规格等因素,这些短信或彩信不会100%到达消费者手机。并且,当消费者没有收到发来的短信或彩信时,发送方电子商务网站常常不能及时得到通知,这造成了业务有效度和客户满意度的下降。
发明的目的:
解决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中消费者购买并支付后,由于消费凭证不能100%到达消费者手机而造成的纠纷及满意度下降问题。
发明的内容:
由于消费凭证是有价的,消费者支付后一旦不能到达消费者手机,会造成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
我们用收到消费凭证再进行支付,然后才生效的业务流程,来解决购买支付后收不到消费凭证的问题。
具体的实施方式:
1.顾客在确定订单后,网站就把作为消费凭证的短信或彩信发给顾客的手机;
2.顾客确认收到这个短信彩信后,再继续支付流程;
3.支付完成后,网站后台自动把这个凭证的状态改为实际生效;
4.如果一定时间内消费者没有支付,就说明顾客没有收到这个凭证,或者是顾客要取消这笔订单,那么网站后台就自动取消这笔订单;此时这个顾客即使拿着收到的凭证去验证,也无法通过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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