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动力转换机械动力传动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55586.8 | 申请日: | 2010-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152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15 |
发明(设计)人: | 吕传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吕传庆 |
主分类号: | F16H37/12 | 分类号: | F16H37/12;F16H7/06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37218 | 代理人: | 李桂存 |
地址: | 250404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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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动力 转换 机械动力 传动系统 | ||
1.一种动力转换机械动力传动系统,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曲轴(2),为该传动系统的动力输出部件,该曲轴设有两个连杆颈(3),两连杆颈的曲柄臂的夹角大于15°而小于等于90°;
曲柄连杆(4),相应于每个连杆颈设置有一个;
主轴(8),作为本传动系统的动力输入部件;以及
传动部分,为相同的传动比恒定的两套,相应连接于曲柄连杆与主轴间,用于相应曲柄连杆的驱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转换机械动力传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部分包括驱动端铰链连接于相应曲柄连杆端部的大连杆(7)、铰链连接于大连杆被驱动端的小连杆(13),以及竖直布置的有所述主轴驱动的链传动机构,其中小连杆的被驱动端连接于链传动机构传动链的一个销轴上,而大连杆则通过一铰支点安装于机架(11)而形成杠杆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动力转换机械动力传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链传动机构为滚子链传动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动力转换机械动力传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链传动机构为传动比为1的传动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动力转换机械动力传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个小连杆配有一对链传动机构,对应的两链传动机构的链圈平面平行,该两传动链的所述销轴间水平地形成小连杆的销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动力转换机械动力传动系统,其特征在于:链传动机构位于主轴的曲轴所在侧,且链传动机构的主动轮轴通过平面传动机构连接于所述主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动力转换机械动力传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为齿轮传动机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动力转换机械动力传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传动机构为由一对齿轮啮合而形成,其中一齿轮与所述主轴同轴,另一齿轮的齿轮轴为所述主动轮轴。
9.根据权利要求2至8任一所述的动力转换机械动力传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连杆通过焊接于其驱动端两侧的一对连接板(5)与所述曲柄连杆相连。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转换机械动力传动系统,其特征在于:两连杆颈的曲柄臂的夹角优选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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