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液体生物抛光酶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59497.0 | 申请日: | 2010-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744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16 |
发明(设计)人: | 彭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彭彦 |
主分类号: | C12N9/00 | 分类号: | C12N9/00;C12N9/42;C12R1/885;C12R1/685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2201 | 代理人: | 曹玉平 |
地址: | 523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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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液体 生物 抛光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液体生物抛光酶,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成分及活性:β-1,4-外切葡聚糖酶30000~40000u/mL、β-1,4-内切葡聚糖水解酶20000~30000u/mL、β-葡萄糖苷酶4000~5000万u/mL和去离子水,pH值为4.7~5.2,上述各酶的总活力为1000~2000u/mL。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生物抛光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β-1,4-外切葡聚糖酶通过微晶纤维素AVI法测试;所述的β-1,4-内切葡聚糖水解酶通过糖化力CMC法测试;所述的β-葡萄糖苷酶通过β-葡聚糖法测试,总活力通过FPA法测试。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体生物抛光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体生物抛光酶中还添加有如下成份,按重量百分比包含有:氯化纳NaCl 5~30%、非离子表面活性剂0.5~5%、山梨醇4~15%、山梨酸钾0.1~0.2%。
4.一种制造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生物抛光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原料处理:稻草粉、小麦秸秆粉等天然纤维素原料经过物理化学方法预处理的纤维素原料或纤维素粉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共1-5份,加入100份mandels营养液,调节pH为4.5~5.0,装入发酵罐中,在108~162℃高压蒸汽灭菌18~50分钟;
2)、菌种制备:将里氏木霉Tricode rmareesei、黑曲霉A.niger为生产菌株,分别经斜面试管培养、摇瓶扩大培养或发酵罐自扩大培养制备所需二级液体菌种;
3)、发酵生产:先将里氏木霉的二级液体菌种,按液态发酵培养基体积的1~10%接种量接种于液态发酵培养基,20~40℃下通气培养2~3天,再接入1~10%体积的黑曲霉二级液体菌种,20~40℃下继续通气培养2~4天,降培养液过滤,形成由β-1,4-外切葡聚糖酶、β-1,4-内切葡聚糖水解酶和β-葡萄糖苷酶混合的液体生物抛光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液体生物抛光酶超滤浓缩至原来体积的1/10~1/3即为高活性的液态纤维素酶制剂,浓缩液经喷雾干燥可制成粉状高活性浓缩纤维素酶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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