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帽式消烟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74823.5 | 申请日: | 2010-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794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21 |
发明(设计)人: | 吴德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招远市鑫都标准件厂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54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帽式消烟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以将吸烟者的烟雾吸入处理不外泄的帽式消烟器。
背景技术
吸烟者吞吐的烟雾不仅对自己有害,而且更是对周围人们和环境造成严重的伤害、污染,如果能够有一项用具使吸烟者吞吐的烟雾进行自身处理不外泄,就会大大的减少了吸烟者对旁人及环境的伤害和污染。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提出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帽式消烟器,该帽式消烟器可以将自己吸烟所吞吐的烟雾吸入并进入储烟筒水中,避免了伤害他人和污染环境。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帽式消烟器,具有帽里与帽面的帽式消烟器,帽遮下面装有吸烟板,吸烟板上开有吸烟孔,在帽里与帽面之间装有吸烟管,在帽子后端装有电机盒,电机盒中设有微型电机、微型电池,电机上装有吸烟风扇,吸烟风扇紧靠在吸烟管尾端出口,帽子的最后端装有灭烟罐,灭烟罐中装有浸烟水,灭烟罐上设有注水孔、下设排污水嘴,吸烟者将吸烟帽子戴在头上,打开电机开关,在吸烟风扇的吸力作用下,吸烟者所吞吐的烟雾就会从帽遮下的吸烟板的吸烟孔吸入,顺吸烟管一直浸在灭烟罐的水中,可经常更换灭烟罐的水,以保证浸灭烟雾的效果。
本发明的特点是,消烟除害、环保,有利于人们的健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俯视图。
图中:1、帽面;2、帽里;3帽遮;4、吸烟管;5、吸烟板;6电机盒;7、电机;8、电池;9、灭烟罐;10、注水孔;11、排污水嘴;12吸烟孔;13、吸烟风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在视图中,具有帽里1与帽面2的帽式消烟器,在帽遮3下面装有吸烟板5,吸烟板5上开有吸烟孔12,在帽里1与帽面2之间装有吸烟管4,在帽子后端装有电机盒6,电机盒6中设有微型电机7、微型电池8,电机7上装有吸烟风扇13,吸烟风扇13紧靠在吸烟管4尾端出口,帽子的最后端装有灭烟罐9,灭烟罐中装有浸烟水,灭烟罐9上设有注水孔10、下设排污水嘴11,吸烟者将吸烟帽子戴在头上,打开电机7开关,在吸烟风扇13的吸力作用下,吸烟者所吞吐的烟雾就会从帽遮3下的吸烟板5的吸烟孔12吸入,顺吸烟管4一直浸在灭烟罐9的水中,可经常更换灭烟罐9的水,以保证浸灭烟雾的效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招远市鑫都标准件厂,未经招远市鑫都标准件厂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274823.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具发电功能的鞋子
- 下一篇:鲜花营养保健饮品及其制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