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将3G手机视频转移至电视上的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78197.7 | 申请日: | 2010-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318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9 |
发明(设计)人: | 卢宏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26 | 分类号: | H04N7/26;H04M1/725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学俊 |
地址: | 361111 福建省厦门***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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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3g 手机 视频 转移 电视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将3G手机视频转移至电视上的方法,包括提供一具有蓝牙或Wi-Fi通讯功能的3G手机,其特征在于:提供一蓝牙或Wi-Fi通讯模块设置于TV内,当TV切换至3G显示功能时,所述的蓝牙或Wi-Fi通讯模块接收所述3G手机的视频及音频数据,通过TV的图像处理模块及音频处理模块处理后播放出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将3G手机视频转移至电视上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3G手机的视频及音频数据是未经解码的数据,该数据通过TV的图像处理模块及音频处理模块进行解码。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将3G手机视频转移至电视上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3G手机的视频及音频数据是经过手机解码的数据。
4. 一种将3G手机视频转移至电视上的系统,包括具有蓝牙或Wi-Fi通讯功能的3G手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有蓝牙或Wi-Fi通讯模块能实现与所述3G手机通讯的TV,所述的蓝牙或Wi-Fi通讯模块的输出端分别与TV的图像处理模块及音频处理模块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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