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克隆技术的细胞核物质获取法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81473.5 | 申请日: | 2010-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998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04 |
发明(设计)人: | 陈子江;吴克良;马金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大学;山东山大附属生殖医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N15/873 | 分类号: | C12N15/873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 代理人: | 王昭林;郑世奇 |
地址: | 2501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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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克隆技术 细胞核 物质 获取 | ||
1.一种细胞核物质的获取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用激光在细胞卵周隙较大的透明带部分打直径12-30μm的孔;
(2)用外径100~120μm、内径15~30μm的持卵针固定住细胞,使透明带开口端位于与持卵针相对的位置;
(3)用吸有0.05μl~1μl液体、内径8-50μm的注射针从透明带开口处扎入胞浆中,并避免直接接触到核物质;
(4)迅速增加注射针中的正压使针中的液体向外快速流动,以冲断核物质与胞浆之间的连接,使核物质周围无任何胞质部分,并利用整个细胞内正压的提高来使得核物质完整的从透明带开口处被压离细胞;
(5)用注射针收集分离的核物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细胞是受精卵细胞或卵母细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核物质是原核、GV期卵母细胞的GV泡或其它由完整膜包被的胞内物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4)中所述的液体是各种细胞培养液、操作液或其它与细胞等渗的液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为mHTF、GMOPS、G-IVF或G1.5培养液。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中含有5%HSA。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5)所述的注射针的内径为10μ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所述的持卵针开口为斜口或平口。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持卵针开口为经过拔尖的斜口。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激光频率为1.0~1.8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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