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透明显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85253.X | 申请日: | 2010-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234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0 |
发明(设计)人: | 朴世鸿;朴宰奭;李景夏 | 申请(专利权)人: | 乐金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 | 分类号: | G02F1/13357;G02F1/1335;G02F1/133;G02B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国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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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透明 显示 设备 | ||
1.一种显示设备,包括:
液晶显示面板,其被配置为经由液晶分子改变偏振光的相位;
第一和第二偏振板,其分别设置在该液晶显示面板的相对侧上;
第一导光板,其被配置为包括形成有多个凹状图案的表面,以反射经该第一导光板的侧表面输入的光,以及朝着该液晶显示面板输出二维光;和
第二导光板,其被配置为包括形成有多个凹状图案的表面,该第二导光板的多个凹状图案面对该第一导光板的多个凹状图案,该第二导光板被配置为使该液晶显示面板在透明模式和不透明模式之间切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输入到该第一导光板的侧表面的光用于在该液晶显示面板上显示图像,并且输入到该第二导光板的侧表面的光用于该液晶显示面板的透明模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在输入到该第二导光板的侧表面的光通过该第二导光板的形成有多个凹状图案的表面而朝着该第一导光板传播时,该液晶显示设备以该透明模式被驱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输入到该第二导光板的侧表面的光的亮度大约是输入到该第一导光板的侧表面的光的亮度的1.3到1.5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液晶显示面板在光未输入到该第二导光板的侧表面时以该不透明模式被驱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导光板被形成为均具有一个楔形剖面。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导光板的入射面被设置为相对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导光板的主体的中间部分相互面对。
8.一种显示设备,包括:
液晶显示面板,其被配置为经由液晶分子改变偏振光的相位;
第一导光板,其被配置为包括形成有多个凹状图案的表面;以及第一偏振板,其设置在该第一导光板的入射面,并且被形成为使朝着该第一导光板的入射面传播的光发生偏振;
第二导光板,其被配置为包括形成有多个凹状图案的表面,该第二导光板的多个凹状图案面对该第一导光板的多个凹状图案,该第二导光板被配置为使液晶显示设备在透明模式和不透明模式之间切换;和
设置在该液晶显示面板上方的第二偏振板。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经该第一偏振板偏振的光用于在该液晶显示面板上显示图像,并且输入到该第二导光板的侧表面的光用于该液晶显示面板的透明模式。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在输入到该第二导光板的侧表面的光从该第二导光板的形成有多个凹状图案的表面以二维光输出时,该液晶显示面板以该透明模式被驱动。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输入到该第二导光板的侧表面的光的亮度与输入到该第一导光板的侧表面的光的亮度相同。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液晶显示面板在光未输入到该第二导光板的侧表面时以该不透明模式被驱动。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导光板被形成为均具有楔形剖面。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导光板的入射面被设置为相对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导光板的主体的中间部分相互面对。
15.一种显示设备,包括:
液晶显示面板,其被配置为经由液晶分子改变偏振光的相位;
第一导光板,其被配置为包括平坦的第一表面和形成有多个凹状图案的第二表面;和
第二导光板,其被配置为包括平坦的第一表面和形成有多个凹状图案的第二表面,
其中从该第一导光板的第一和第二表面分别发出的光的量是不同的,并且从该第二导光板的第一和第二表面分别发出的光的量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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