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长波红外连续变焦镜头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91525.7 | 申请日: | 2010-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500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9 |
发明(设计)人: | 任和齐;黄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舜宇红外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5/167 | 分类号: | G02B15/167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11359 | 代理人: | 徐江华 |
地址: | 3154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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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长波 红外 连续 变焦镜头 | ||
1.一种长波红外连续变焦镜头,沿光轴从物方至像方依次设置有四个透镜,其中,所述第一透镜与第三透镜是固定在光轴上并且不能够移动,所述第二透镜和第四透镜能够沿着光轴进行移动,其中,第二透镜为变倍透镜、第四透镜是补偿透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长波红外连续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的直径和系统总长满足下列的表达式:
1.1<(D1/FNO)/ft<1.2以及
TT/ft<1.5;
其中,D1为第一透镜的直径;
FNO为长波红外连续变焦透镜的F数;
ft为长波红外连续变焦镜头的长焦状态时的焦距;
TT为第一透镜中物方表面中心顶点到像面的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长波红外连续变焦透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四透镜满足下列的表达式:
-1.0<f2/f1<-0.1以及
f4/ft>0.5;
其中,f1为第一透镜的焦距;
f2为第二透镜的焦距;
f4为第四透镜的焦距;
ft为所述长波红外连续变焦镜头在长焦状态时的焦距。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长波红外连续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与第三透镜之间有固定的系统光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长波红外连续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镜头从广角状态向望远状态变化时,所述第二透镜与第一透镜之间的距离一直在增大,第四透镜与第三透镜之间的距离先变小后变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长波红外连续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是具有正屈光力的、凸面朝向物侧的正弯月透镜;第二透镜是具有负屈光力的双凹负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是具有正屈光力的透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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