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触控显示装置及其操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98213.9 | 申请日: | 2010-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96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8 |
发明(设计)人: | 臧志仁;刘咏龙;黄维正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升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2 | 分类号: | G06F3/04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蔡胜利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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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及其 操作方法 | ||
1.一种触控显示装置,包括:
一显示单元;
一光局限元件,配置于该显示单元的一侧,且具有一第一全反射面、一相对于该第一全反射面的第二全反射面及一连接该第一全反射面与该第二全反射面的入光面;
至少一发光元件,配置于该入光面旁,且适于发出一光束,其中该光束适于经由该入光面进入该光局限元件中,且该第一全反射面与该第二全反射面适于不断地将该光局限元件中的该光束全反射,以使该光束局限于该第一全反射面与该第二全反射面之间;以及
至少一光侦测器,配置于该光局限元件旁,其中当一触控物体接触该第一全反射面时,该第一全反射面对于该光束的全反射作用遭到破坏,而使部分该光束穿透该第一全反射面,且该触控物体适于将部分该光束反射至该光侦测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全反射面与该第二全反射面的粗糙度均小于等于50纳米。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光局限元件为一透明保护层,以保护该显示单元。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光局限元件与该显示单元之间存在一空气间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光局限元件与该显示单元接合,且该光局限元件与该显示单元之间没有空气间隙。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单元为一液晶显示面板、一发光二极管阵列面板、一有机发光二极管阵列面板、一电浆显示面板或一阴极射线管。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触控显示装置具有一显示区,且该光侦测器配置于该显示区旁。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元件为一红外光源。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可见光背光模组,适于提供一照明光束,其中该显示单元配置于该可见光背光模组与该光局限元件之间,且该照明光束适于通过该显示单元与该光局限元件。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不可见光背光模组,配置于该显示单元与该可见光背光模组之间,且适于提供一不可见光束,其中该不可见光束适于通过该显示单元与该光局限元件,且该不可见光束适于被该触控物体反射至该光侦测器,该可见光束适于通过该不可见光背光模组、该显示单元及该光局限元件。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全反射面或该第二全反射面上设置有光学涂料。
12.一种触控显示装置的操作方法,包括:
提供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以及
利用至少一触控物体接触该触控显示装置的该光局限元件,以使该第一全反射面对于该光束的全反射作用遭到破坏,并使部分该光束穿透该第一全反射面,且利用该触控物体将部分该光束反射至该光侦测器,其中当部分该光束反射至该光侦测器时,该光侦测器侦测到该触控物体的触控动作。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使该触控物体在该光局限元件上方悬空,并将该触控物体移动至适当位置后,再使该触控物体接触该光局限元件,以完成触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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