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灯具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99225.3 | 申请日: | 2010-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447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9 |
发明(设计)人: | 张国正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迈半导体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沛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17/02;F21V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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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01600 上海市松江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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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具 | ||
1.一种灯具,包括灯体和灯罩,所述灯体包括底板、自底板向上延伸的侧板、以及设置在侧板两端的侧盖,所述底板、侧板和侧盖共同形成一容置空间,所述容置空间内部设置有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具有沿灯体径向延伸的滑动槽,所述灯罩插设于滑动槽上,所述灯体的末端设置有一挡板,所述挡板可活动地设置在灯体上用于固定灯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包括固定部和挡片,所述固定部包括顶部及自顶部向下延伸的两侧部,所述挡片设置在两侧部之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侧部分别设置有第一开孔,所述灯体的侧板两端分别设置有与第一开孔对应的第二开孔,一固定装置穿过第一开孔和第二开孔使挡板与灯体之间形成枢轴连接。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侧部分别设置有向内的凸起部,在灯体侧板的与凸起部相应的位置设置有开孔,所述凸起部设置于开孔之间使挡板与灯体之间形成枢轴连接。
5.如权利要求2-4任意一项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挡片上设置有卡扣部,在侧盖的与卡扣部相应的位置设置有卡槽,所述卡扣部扣合至卡槽中从而使挡板固定。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的边缘具有向内延伸的折边,在侧板靠近折边的位置设置有从侧板外部向内挤压所形成的凸痕,所述凸痕与折边平行设置,所述凸痕与折边共同形成所述滑动槽。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设置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末端设置有印刷电路板,所述光源设置在印刷电路板的与支撑柱相反的表面。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为发光二极管或者激光二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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