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通话的实现方法、装置和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10391.3 | 申请日: | 2010-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6954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09 |
发明(设计)人: | 陈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4 | 分类号: | H04N7/14;H04N7/2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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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通话 实现 方法 装置 系统 | ||
1.一种视频通话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动终端采集音视频数据;
移动终端对所述音视频数据进行编码,并发送到数字电视接收装置;或,
移动终端发送所述音视频数据到数字电视接收装置进行编码;
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利用编码后的音视频数据与建立连接的对端进行视频通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或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对音视频数据进行编码包括:
移动终端按照H263协议、H264协议、MPEG2协议或MPEG4协议进行编码。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利用编码后的音视频数据与建立连接的对端进行视频通话包括:
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发送所述编码后的音视频数据给建立连接的对端;
接收所述对端的音视频数据;
将所述对端的音视频数据进行解码,并发送至移动终端播放;或,
将所述音视频数据发送到至移动终端进行解码后播放。
4.一种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移动终端采集并编码的音视频数据;和/或,
编码模块,用于接收移动终端采集的音视频数据并进行编码;
通信模块,用于利用编码后的音视频数据与建立连接的对端进行视频通话。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模块包括:
第一发送单元,用于发送编码后的音视频数据给建立连接的对端;
解码单元,用于接收所述对端的音视频数据,并进行解码后发送至移动终端播放;和/或,
第二发送单元,用于接收所述对端的音视频数据,并发送至移动终端解码后播放。
6.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采集模块,用于采集音视频数据;
编码模块,用于对所述音视频数据进行编码,并发送到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和/或,
发送模块,用于发送采集的音视频数据到数字电视接收装置进行编码。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解码模块,用于接收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发送的音视频数据并进行解码后播放。
8.一种视频通话的实现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终端和数字电视接收装置:
移动终端,用于采集音视频数据;对所述音视频数据进行编码并发送到数字电视接收装置;或发送所述音视频数据到数字电视接收装置进行编码;
数字电视接收装置,用于利用编码后的音视频数据与建立连接的对端进行视频通话。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电视接收装置为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数字电视接收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为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移动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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