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影像显示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010510814.1 | 申请日: | 2010-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535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23 |
发明(设计)人: | 刘侑宗;李淂裕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群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62 | 分类号: | G02F1/1362;G02F1/1368;H01L27/12;H01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陈小雯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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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影像 显示 系统 | ||
1.一种影像显示系统,包括:
多栅极薄膜晶体管装置,包括:
基底,具有像素区;
有源层,设置于该基底的该像素区上,包括第一源极/漏极区、第二源极/漏极区、第一沟道区、第二沟道区以及沟道连接区,其中该第一沟道区邻接该第一源极/漏极区的第一轻掺杂区与该沟道连接区的第三轻掺杂区,且该第二沟道区邻接该第二源极/漏极区的第二轻掺杂区与该沟道连接区的第四轻掺杂区;
第一栅极结构及第二栅极结构,设置于该有源层上且分别对应于该第一及该第二沟道区,其中该第一及该第二栅极结构彼此电性连接;以及
第一遮光层及第二遮光层,设置于该基底与该有源层之间;
其中该第一遮光层对应于该第一轻掺杂区且横向延伸至至少一部分的该第一沟道区下方,而该第二遮光层对应于该第二轻掺杂区且横向延伸至至少一部分的该第二沟道区下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显示系统,其中该第二遮光层经由该第二沟道区下方横向延伸至该第四轻掺杂区下方。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影像显示系统,其中该第一遮光层经由该第一沟道区下方横向延伸至该第三轻掺杂区下方。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显示系统,其中该多栅极薄膜晶体管装置还包括第三遮光层,位于该第一与该第二遮光层之间、对应于该第三轻掺杂区以及横向延伸至至少一部分的该第一沟道区下方。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影像显示系统,其中该第二遮光层经由该第二沟道区下方横向延伸至该第四轻掺杂区下方。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显示系统,其中该多栅极薄膜晶体管装置还包括第三遮光层及第四遮光层且位于该第一与该第二遮光层之间,
其中该第三遮光层对应于该第三轻掺杂区且横向延伸至至少一部分的该第一沟道区下方,而该第四遮光层对应于该第四轻掺杂区且横向延伸至至少一部分的该第二沟道区下方。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影像显示系统,其中该第三及该第四遮光层包括金属或半导体材料。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显示系统,其中该第一及该第二遮光层包括金属或半导体材料。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显示系统,其中该第一及该第二栅极结构分别包括由至少一栅极介电层及栅极层所构成的叠层。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显示系统,还包括:
平面显示装置,包括该多栅极薄膜晶体管装置;以及
输入单元,耦接至该平面显示装置,用以提供输入至该平面显示装置,使该平面显示装置显示影像。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影像显示系统,其中该平面显示装置为液晶显示装置。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影像显示系统,其中该系统包括具有该平面显示装置的电子装置。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影像显示系统,其中该电子装置包括笔记型电脑、手机、数码相机、个人数字助理、桌上型电脑、电视机、车用显示器、或携带型DVD播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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