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打架行为检测监控方法与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11659.5 | 申请日: | 2010-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577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16 |
发明(设计)人: | 邹嘉骏 | 申请(专利权)人: | 由田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G06T7/20;G08B2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任默闻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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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打架 行为 检测 监控 方法 系统 | ||
1.一种行为检测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
一影像撷取步骤,由一影像撷取装置撷取复数连续监控影像;
一影像处理步骤,由一影像处理模块处理所述复数连续监控影像,分割出一动态的前景主体;
一前景记录步骤,由一前景记录模块记录所述动态前景主体,产生一动作历史影像;以及
一门槛值判断步骤,由一门槛值判断模块依据所述动作历史影像得到的数值与一预定的门槛值,判断是否是一预定的监控行为事件。
2.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为检测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处理步骤中,将时间相邻的两张连续影像画面做影像相减的处理,以分割出动态主体。
3.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为检测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门槛值判断步骤中,包括判断所述动作历史影像得到的动态主体的面积值是否大于事先所定的面积门槛值,及判断所述动作历史影像得到的动态主体的重心变化是否小于事先所定的变化门槛值,若动态主体的面积值大于面积门槛值,动态主体的重心变化小于变化门槛值,则认为此动态主体特征是站立手脚挥动扭打的打架事件。
4.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为检测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更包含一事件警示步骤,由一事件警示模块在所述预定的监控行为事件到达门槛值时触发发出警示。
5.一种行为检测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为检测监控系统监控一区域,包括:
一影像撷取装置,用以连续摄取所述监控区域内的影像;
一影像处理模块,其耦接所述影像撷取装置,用以处理所述连续影像,分割出一动态的前景主体;
一前景记录模块,其耦接所述影像处理模块,用以记录所述动态前景主体,产生一动作历史影像;以及
一门槛值判断模块,其耦接所述前景记录模块,用以依据所述动作历史影像得到的数值与一预定的门槛值,判断是否是一预定的监控行为事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行为检测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处理模块将时间相邻的两张连续影像画面做影像相减的处理,以分割出动态主体。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行为检测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门槛值判断模块更具有一面积判断模块及一重心判断模块,所述面积判断模块用以判断所述动作历史影像得到的动态主体的面积值是否大于事先所定的面积门槛值,所述重心判断模块用以判断所述动作历史影像得到的动态主体的重心变化是否小于事先所定的变化门槛值,若动态主体的面积值大于面积门槛值,且动态主体的重心变化小于变化门槛值,则所述门槛值判断模块认为此动态主体特征是站立手脚挥动扭打的打架事件。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行为检测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事件示警模块,耦接所述门槛值判断模块,用以在所述预定的监控行为事件到达门槛值时触发发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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