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扩散板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14621.3 | 申请日: | 2010-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811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01 |
发明(设计)人: | 奥尚规;坂本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住友化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5/02 | 分类号: | G02B5/02;F21V5/08;F21S8/00;F21V17/00;F21V19/00;G02F1/13357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赵曦;金世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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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扩散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光扩散板、具备光扩散板的面光源装置和液晶显示装置、以及可制作光扩散板的表面形状转印树脂片的制造方法。
背景技术
以往,作为液晶显示器的照射方式,已知例如从液晶面板正下方利用多根冷阴极管进行照射的“直下型”。
直下型液晶显示器中,作为光源的冷阴极管配置在液晶面板的正下方,所以有可能通过画面看到光源的影像(照明斑)。因此,在液晶面板与光源之间设置光扩散板以消除照明斑。
作为这样的光扩散板,提出了例如通过将丙烯酸类树脂和硅酮微粒的混合树脂挤出成型而制造的雾度为92%的扩散板(参照日本特开2007-102066号公报(专利文献1))。
发明内容
照明斑的浓淡随观看液晶显示器的角度(观看位置)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从正面观看液晶显示器时即使看不到照明斑,但从侧面观看液晶显示器时有时可见照明斑。
因此,通过增厚光扩散板,认为可能消除照明斑,且与观看液晶显示器的角度无关。但是,如果光扩散板厚,则光扩散板的透光性有可能降低。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光扩散板、面光源装置和液晶显示装置,所述光扩散板在维持良好的透光性的同时与观看角度无关地抑制了照明斑。
并且,本发明的其他目的是提供一种表面形状转印树脂片的制造方法,该制造方法能够制作在维持良好的透光性的同时与观看角度无关地抑制了照明斑的光扩散板。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光扩散板,其在一主面具有微细凹凸,在另一主面具有直线状延伸的、相邻平行配置的多个凸部,该光扩散板由透光性树脂形成,其中,该光扩散板的内部雾度为0~10%,且基于上述微细凹凸的外部雾度为20~70%。
并且,本发明的光扩散板优选各上述凸部为与其长度方向正交的截面具有大致半圆弧状轮廓的半圆凸部,且以上述半圆弧的弦为x轴、以从上述半圆弧的顶点向x轴引的垂线为z轴时,上述截面的轮廓形状用满足下式(1)的函数z(x)表示。
0.95×z0(x)≤z(x)≤1.05×z0(x)…(1)
其中,上述式(1)中z0(x)满足下式(2)。
(式(2)中,Wa表示上述半圆凸部的宽度,为10~500μm;ha表示上述半圆凸部的高度,为2~400μm;ka表示-1~0的数。)
并且,本发明的面光源装置具备:形成了前面侧开放的箱状的树脂制灯箱;以与上述灯箱的开放面相对的方式,在上述灯箱内相互分离配置的多个光源;和使具有微细凹凸的所述主面与上述光源相对配置以堵塞上述开放面的上述光扩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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