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两个重物的浮力大小同时比较演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22194.3 | 申请日: | 2010-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562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16 |
发明(设计)人: | 秋译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秋译庆 |
主分类号: | G09B23/12 | 分类号: | G09B23/12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梁田 |
地址: | 641000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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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两个 重物 浮力 大小 同时 比较 演示 装置 | ||
1.两个重物的浮力大小同时比较演示装置,包括上方开口的容器(1)、天平称(2)和重物(3),其特征在于:容器(1)中间有一块隔板(12),隔板(12)把容器(1)分为两个分室(13),隔板(12)上有导通两个分室(13)的导通孔(14);天平称(2)竖立的位于容器(1)之中,天平称(2)的平衡杆(5)两端分别用相同长度的软绳(6)悬挂有重物(3);平衡杆(5)两端的重物(3)的重量相同,两个重物(3)都有相状、体积和重量都相同的实心重垂(7),其中一个重物(3)的实心重垂(7)与软绳(6)之间连接有密封的空心管(8),另一个重物(3)的实心重垂(7)与软绳(6)之间连接有实心圆柱体(9),密封的空心管(8)和实心圆柱体(9)的重量和直径相同,但密封的空心管(8)的长度大于实心圆柱体(9)的长度,密封的空心管(8)的体积大于实心圆柱体(9)的体度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个重物的浮力大小同时比较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容器(1)的底部或侧壁上连接有软气囊(10),软气囊(10)上连接有进出气管(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进出气管(11)上设有开关(1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个重物的浮力大小同时比较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隔板(12)的导通孔(14)上设有一个有一端开口的囊袋(16),囊袋(16)的开口与导通孔(14)相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两个重物的浮力大小同时比较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实心重垂(7)的下面是相状、体积和重量都相同的锥体(17)。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两个重物的浮力大小同时比较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实心重垂(7)的重量大于密封的空心管(8)或实心圆柱体(9)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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