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IPTV中的播控控制方法及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26539.2 | 申请日: | 2010-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577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16 |
发明(设计)人: | 张征;龚超美;陈维;侯小燕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4 | 分类号: | H04N21/24;H04N21/63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地址: | 518057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iptv 中的 控制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互联网协议电视(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简称为IPTV)中的播控控制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IPTV是指在基于互联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简称为IP)的网络上向用户提供点播方式或组播方式的视频业务。IPTV作为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电视内容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一项崭新技术,日益受到关注。它以电信宽带网络为传输通道、以电视机为终端,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能有效地将电视、通信和个人电脑(Personal Computer,简称为PC)这三个领域结合在一起,改变了时间对人们的限制。同时,IPTV作为一种高带宽、高质量的新型互联网多媒体业务,对电信运营商的IP城域网提出了更高要求。组播技术与传统单播技术相比,在传输效率相当的基础上具有网络带宽不随用户数量线性增长的优点,可以有效地节约视频服务器和承载网络的负载。因此,电信运营商要高效且经济地部署和实现IPTV业务,建议采用端到端组播推送。IPTV是当前组播推送业务最典型的代表。
现网推行的IPTV业务,往往是中央台、省台和地方台的多种节目,频道众多,能够满足观众的观看需求。在使用组播推送节目的时候,在中间的数据通讯设备上,每个频道以对应一条组播路由的形式存在。网络中运行组播协议,可以接收到用户的观看需求,并转换成组播路由的请求形式发送,在收到节目流之后,通过对应的路由推送到用户。这样的功能实现可以使用静态配置或动态组播协议的方式来进行。
由于IP网络的灵活性和复用性,并且,能够承载多种复合业务,因此,IP网络中的节目流可能会遇到一些非法插播的情况或者盗用正规的节目流地址来发送不合法的节目,甚至于构建非法服务器进行非法节目的推送,这时,监控的手段尤为必要。相关技术中,往往在省市的骨干网络上部署专门的播控平台(即,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播控平台可以监视到频道节目,并监视是否有非法插播出现。
在已有的网络部署中,虽然播控平台能看到是否有非法插播出现,但是,一旦非法插播出现后,却没有灵活的手段来进行处理。如果通过数据通讯设备比如路由器上进行设置,将该频道设置为非法,使路由器不再转发其数据流,达到用户不再收看的目的。
但是,上述方法有很明显的缺点:相关技术中,播控平台均位于路由器设备的下游,这样,路由器不再转发该频道数据流后,播控平台本身也无法再收到该频道的数据流,也就无法对频道再进行监控;并且,由于播控平台看不到数据流,因此,无法及时判断该频道什么时候恢复正常,从而导致频道的恢复时间变长。
另外,播控平台可能有很多级,比如,省级、市级、地区级等,如果采取的下游均不转发流量的方式,无疑使监控手段过于简单,不能使各个监控机构实现各自处理,也就无法达到各自管辖的目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IPTV中的播控控制方案,以至少解决上述的相关技术中在通知数据通讯设备停止转发节目后,监控设备无法继续监控节目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互联网协议电视IPTV中的播控控制方法,该方法包括: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在数据通讯设备上配置数据通讯设备到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的接口为监控接口;当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监控到节目非法时,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指示数据通讯设备在监控接口上转发节目。
进一步地,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在数据通讯设备上配置数据通讯设备到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的接口为监控接口包括: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预先在数据通讯设备上设置数据通讯设备到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的接口为监控接口;和/或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通过网管页面将配置命令发送到数据通讯设备上,其中,配置命令用于指示数据通讯设备记录数据通讯设备到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的接口为监控接口。
进一步地,在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指示数据通讯设备在监控接口上转发节目之后,上述方法还包括: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监控到节目恢复正常;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指示数据通讯设备恢复使用通往用户设备的接口转发节目。
进一步地,用户设备为具有监控功能的设备管辖范围内的用户设备。
进一步地,节目非法包括以下至少之一:传输节目的频道非法;节目包含的内容非法。
进一步地,数据通讯设备包括路由器或三层交换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526539.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分断一段单股线的方法
- 下一篇:V型件的超声波检测式钻孔工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