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适于井下二步骤回采的采场底部结构及其生产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1010527065.3 | 申请日: | 2010-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115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发明(设计)人: | 胡永泉;张传信;郭金峰;赵继银;叶振华;张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C41/22 | 分类号: | E21C41/22 |
代理公司: | 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4111 | 代理人: | 常前发 |
地址: | 243004***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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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于 井下 步骤 回采 底部 结构 及其 生产工艺 | ||
1.一种适于井下二步骤回采的采场底部结构,矿房采场和矿柱采场交替布置,矿柱(2)的下部留有底柱(3),底柱(3)的侧面为斜面,底柱(3)间为堑沟(12);在矿房采场和矿柱采场的两侧设有沿脉运输巷道(4),矿石溜井(5)竖直布置在沿脉运输巷道的外侧,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沿脉运输巷道(4)之间沿采场设有穿脉出矿巷道(6),穿脉出矿巷道(6)布置两个采场的一侧底柱(3)中,在矿房(1)下部沿穿脉方向布有矿房拉底巷道(7),在矿房拉底巷道(7)与穿脉出矿巷道(6)之间顺序布有矿房出矿进路(10)、共用出矿进路(9);共用出矿进路(9)与穿脉出矿巷道(6)斜交,矿房采场通过堑沟(12)与矿房出矿进路(10)衔接;所述矿房采场、矿柱采场的宽度10~18m、长度30~90m、高度40~90m,所述的出矿进路(9或10)间距为10~15m;矿房出矿进路(10)、共用出矿进路(9)之间有转角,共用出矿进路(10)与穿脉出矿巷道(6)斜交的角度为45°~55°,所述堑沟(12)斜面倾角为45°~5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于井下二步骤回采的采场底部结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矿柱(2)下部沿穿脉方向布置矿柱拉底巷道(8)。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适于井下二步骤回采的采场底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堑沟底部宽度4~6m。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种适于井下二步骤回采的采场底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穿脉出矿巷道(6)的位置在采场底部且距离堑沟(12)的边界不小于5m,前后5m范围内围岩坚固稳定、完整性好,完整性系数不小于0.8。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适于井下二步骤回采的采场底部结构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按照以下工艺流程进行:
1)按照采准工程设计完成相应的采准工程:完成沿脉运输巷道(4)、矿石溜井(5)、穿脉出矿巷道(6)、矿房拉底巷道(7)、共用出矿进路(9)、矿房出矿进路(10),根据矿岩情况,进行巷道支护,保证支护质量;
2)利用矿房拉底巷道(7)中深孔拉底形成堑沟(12):采用浅孔或中深孔爆破、切割形成拉底空间,最终形成矿房堑沟(12);
3)矿房(1)矿石爆落至堑沟(8):采用凿岩爆破爆落矿石,自重落于堑沟(12);
4)矿房(1)矿石铲运至矿石溜井(5)卸矿:在出矿进路中通过井下铲运机铲装堑沟(12)中爆落矿石(11),将矿石倒入矿石溜井(5);
5)矿房(1)回采出矿完毕:重复3)、4)工序,利用遥控铲运机,解决残矿的装运问题,直至矿房(1)出矿完毕,封闭墙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6)矿房(1)出矿进路(10)封闭:对矿房(1)形成采空区采用封闭挡墙加以封闭;
7)矿房(1)尾砂胶结充填、达到设计强度:胶结充填矿房(1)形成的采空区,养护达到设计强度,保证充填接顶效果;
8)矿柱(2)新掘矿柱拉底巷道(8):利用共用出矿进路(9)在矿柱(2)中新掘矿柱拉底巷道(8);
9)矿柱(2)拉底形成矿柱堑沟(12):凿岩爆破、切割形成拉底空间,形成矿柱堑沟(12);
(10)矿柱(2)采场爆破出矿:回采矿柱(2),铲运机将爆落矿石(2)通过共用出矿进路(9)、穿脉出矿巷道(6)、沿脉运输巷道(4),倒入矿石溜井(5),残矿利用遥控铲运机装运;
(11)矿柱(2)回采出矿完毕:二步骤回采矿柱(2)结束,为充填作准备;
(12)矿柱(2)采场封闭充填:把矿柱(2)回采后形成的矿区采用尾砂或尾砂胶结充填,消除采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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