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跨区域流量工程隧道建立方法、系统及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31349.X | 申请日: | 2010-11-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845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09 |
发明(设计)人: | 刘金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星网锐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56 | 分类号: | H04L12/56;H04L12/4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郭润湘 |
地址: | 100036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跨区 流量 工程 隧道 建立 方法 系统 装置 | ||
1.一种跨区域流量工程隧道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当接收到用户请求建立流量工程TE隧道的建立请求时,或接收到上游路由设备发送的路径消息且其中的目标地址不是自身地址时,从路由表中查找到达所述建立请求或路径消息中的目标地址的路由;
根据查找到的路由的类型确定目标地址对应的目标路由设备是否属于自身所在区域;若是,以所述目标路由设备作为下游路由设备,若否,以公告所述查找到的路由的路由设备作为下游路由设备;计算自身至所述下游路由设备的最短约束路径,沿所述最短约束路径向所述下游路由设备发送路径消息;
当接收到的路径消息中的目标地址为自身的地址时,向发送该路径消息的上游路由设备返回资源预留消息;
当接收到下游路由设备返回的资源预留消息时,若该资源预留消息是针对上游路由设备发送的路径消息返回的,则向上游路由设备发送接收到的资源预留消息;若该资源预留消息是针对建立请求返回的,则确认TE隧道建立完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针对使用OSPF协议的系统,所述根据查找到的路由的类型确定目标地址对应的目标路由设备是否属于自身所在区域,具体包括:
判断查找到的路由是区域内路由还是区域间路由;
若是区域内路由,则确定目标地址对应的目标路由设备属于自身所在区域;
若是区域间路由,则确定目标地址对应的目标路由设备不属于自身所在区域。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以公告所述查找到的路由的路由设备作为下游路由设备,具体包括:
查询自身的链路状态数据库,确定查找到的路由对应的链路标识;
根据所述链路标识查找公告所述查找到的路由的路由设备,选择查找到的路由设备中的一个作为下游路由设备。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根据所述链路标识查找公告所述查找到的路由的路由设备不止一个时,若在上述选择查找到的路由设备中的一个作为下游路由设备,计算自身至所述下游路由设备的最短约束路径失败时,从查找到的路由设备中再选择一个作为下游路由设备,重新计算自身至重新选择的下游路由设备的最短约束路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针对使用ISIS协议的系统,所述根据查找到的路由的类型确定目标地址对应的目标路由设备是否属于自身所在区域,具体包括:
当自身所在区域为非骨干区域时,若查找到的路由为非骨干区域的非缺省路由,则确定目标地址对应的目标路由设备属于自身所在区域;若查找到的是区域间路由或非骨干区域的缺省路由,则确定目标地址对应的目标路由设备不属于自身所在区域;
当自身所在区域为骨干区域时,若查找到的是区域间路由,则确定目标地址对应的目标路由设备不属于自身所在区域;若查找到的路由为骨干区域路由,判断公告该路由的路由设备是否是仅属于骨干区域的路由设备,若是,则确定目标地址对应的目标路由设备属于自身所在区域,否则定目标地址对应的目标路由设备不属于自身所在区域。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以公告所述查找到的路由的路由设备作为下游路由设备,具体包括:
查询自身的链路状态数据分组LSP数据库,确定查找的路由对应的区域关联位ATT标识;
若查找到的路由为非骨干区域的缺省路由,根据所述ATT标识查找距离自身最近的边缘路由设备作为公告所述查找到的路由的路由设备,确定该路由设备为下游路由设备;所述边缘路由设备为既属于自身所在区域也属于相邻区域的路由设备;
若查找到的路由为区域间路由或骨干区域路由,根据所述ATT标识查找公告所述查找到的路由的路由设备,选择查找到的路由设备中的一个作为下游路由设备。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根据所述ATT标识查找公告所述查找到的路由的路由设备不止一个时,若在上述选择查找到的路由设备中的一个作为下游路由设备,计算自身至所述下游路由设备的最短约束路径失败时,从查找到的路由设备中再选择一个作为下游路由设备,重新计算自身至重新选择的下游路由设备的最短约束路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星网锐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星网锐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531349.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