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轿车氢气泄露报警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33038.7 | 申请日: | 2010-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803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23 |
发明(设计)人: | 王明彦;陈平;房长江;冯敏祥;张裕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奕代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21/16 | 分类号: | G08B21/16;B60Q9/00 |
代理公司: | 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 50123 | 代理人: | 康海燕 |
地址: | 400023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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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轿车 氢气 泄露 报警 系统 | ||
1.一种轿车氢气泄露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由氢气传感器、蜂鸣器、控制器、天窗开关、汽车天窗组成;其中氢气传感器安装在在轿车驾驶舱内,分布至少2个,其通过信号线连接控制器,所述控制器通过控制线分别连接蜂鸣器和天窗开关,控制蜂鸣器发出报警声和汽车天窗的打开和关闭;
当氢气传感器检测到驾驶舱内氢气泄露到达到设定含量后,便发出电子信号给控制器,控制器接收信号后,根据传感器所侦测到驾驶舱中泄露氢气的含量不同分三级发出报警信号:第一级是通过蜂鸣器间歇鸣叫进行报警,第二级是通过蜂鸣器急促鸣叫进行报警,第三级蜂鸣器长鸣,同时,控制器输出信号触发天窗开关,自动打开天窗将驾驶舱内的氢气排出,直到氢传感器检测到氢气泄露低于设定含量并将信号传递给控制器,控制器再停止向天窗开关输出触发信号,天窗关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轿车氢气泄露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三级报警所根据的传感器侦测的氢气含量分别为:
第一级报警时氢气含量为大于0%LEL同时小于30%LEL;
第二级报警时氢气含量为大于等于30%LEL同时小于50%LEL;
第三级报警时氢气含量为大于等于50%L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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