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第二类活性中心加氢催化剂的开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36309.4 | 申请日: | 2010-1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650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23 |
发明(设计)人: | 方向晨;高玉兰;王继锋;徐黎明;李崇慧;陈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10G49/24 | 分类号: | C10G49/24;C10G47/00;C10G45/00 |
代理公司: | 抚顺宏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1102 | 代理人: | 李微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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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第二 活性中心 加氢 催化剂 开工 方法 | ||
1.一种第二类活性中心加氢催化剂开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取第二类活性中心加氢催化剂,在常温常压下装填进反应器,通入氮气置换反应系统中的空气;
(2)反应器温度在常温至135℃时,引入催化剂润湿油;
(3)引入润湿油后,按常规的方法升温升压进行气密检查;
(4)气密检查合格后,进行催化剂活化,活化后调整至加氢条件,引入加氢原料进行加氢反应。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类活性中心加氢催化剂活化之前加氢活性金属组分以金属盐形式存在。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类活性中心加氢催化剂的载体为耐熔多孔氧化物,加氢活性金属元素为W、Mo、Ni和Co中的一种或几种。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载体为氧化铝、氧化硅、无定型硅铝、氧化钛、分子筛、以及几种元素的复合氧化物或混合氧化物载体;加氢活性金属元素为W、Mo、Ni和Co中的一种或几种,以氧化物计加氢活性组分含量为3wt%~50wt%。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催化剂润湿油是直馏汽油、直馏煤油、直馏柴油、精制柴油或精制煤油。
6.按照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催化剂润湿油的用量为催化剂孔容积的0.5~5倍。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气密检查为先进行氮气气密检查,然后进行氢气气密检查。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氮气气密检查的压力为1.0~5.0MPa,温度为135~150℃;氢气气密检查的压力从1MPa升至反应设计压力,压力每升高2~4MPa进行一次恒压气密检查,氢气气密时的温度为140~200℃。
9.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气密检查合格后的催化剂活化过程为:当床层温度升至150℃~240℃时,恒温活化2h~10h;当床层温度升至250~300℃时,恒温活化2~10h,当床层温度升至310~330℃后活化结束。
10.按照权利要求1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未含硫化剂的第二类活性中心加氢催化剂,使用含有硫化剂的活化油和氢气进行活化;对于含有硫化剂的第二类活性中心加氢催化剂,使用不含硫化剂的活化油和氢气进行活化;活化油为直馏汽油、直馏煤油、直馏柴油、精制柴油或精制煤油,硫化剂选自二硫化碳、二甲基二硫化物、乙醇硫、正丁硫醇、二叔任基多硫化物、二甲基硫化物中的一种或几种;活化油空速为0.5~10h-1,氢油体积比为100∶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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