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设备和电源控制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36751.7 | 申请日: | 2010-1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550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1 |
发明(设计)人: | 松本修司;近藤洋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46 | 分类号: | H01M10/46;H01M10/4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孙海龙 |
地址: | 日本神奈***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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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设备 电源 控制 设备 | ||
1.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
第一实体,所述第一实体具有第一电池;以及
第二实体,所述第二实体具有第二电池,所述第二实体被配置成电连接到所述第一实体且能够从所述第一实体分离;
其中
所述第一实体包括:
接收单元,从所述第一实体或所述第二实体接收充电请求,所述充电请求与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相关;
检索单元,检索所述第一电池的剩余电池电量和所述第二电池的剩余电池电量;
比较单元,将所述第一电池的剩余电池电量与所述第二电池的剩余电池电量进行比较;
控制单元,基于所述比较,在包括与所述充电请求无关的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的电源满足一定条件时,进行对与所述充电请求相关的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的充电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条件是:与所述充电请求无关的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被完全充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条件是:与所述充电请求无关的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中的剩余电池电量大于与所述充电请求相关的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中的剩余电池电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条件是:与所述充电请求无关的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中的剩余电池电量大于特定阈值。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实体的电源对所述第二电池充电。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二实体的电源对所述第一电池充电。
7.一种保存计算机程序的存储器,当所述计算机程序被能够电连接到第二实体并能够从所述第二实体分离的第一实体的处理器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执行以下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用于对电池充电的充电请求,所述充电请求与所述第一实体的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实体的第二电池相关;
检索所述第一电池的剩余电池电量和所述第二电池的剩余电池电量;
将所述第一电池的剩余电池电量与所述第二电池的剩余电池电量进行比较;
基于所述比较,在包括与所述充电请求无关的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的电源满足一定条件时,进行对与所述充电请求相关的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的充电处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保存计算机程序的存储器,其中所述条件是:与所述充电请求无关的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被完全充电。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保存计算机程序的存储器,其中所述条件是:与所述充电请求无关的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中的剩余电池电量大于与所述充电请求相关的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中的剩余电池电量。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保存计算机程序的存储器,其中所述条件是:与所述充电请求无关的所述第一电池或所述第二电池中的剩余电池电量大于特定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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