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CO置换反应消烟剂及其使用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48898.8 | 申请日: | 2010-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004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06 |
发明(设计)人: | 王宝国;邵轩;杨书召;王浩宇;符名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宝国;邵轩 |
主分类号: | B01D53/81 | 分类号: | B01D53/81;B01D53/62 |
代理公司: | 洛阳市凯旋专利事务所 41112 | 代理人: | 陆君 |
地址: | 472302 河南省三***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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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co 置换反应 消烟剂 及其 使用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钻孔爆破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能够降低CO含量及炮烟的CO置换反应消烟剂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术】
公知的,在开山、开矿,尤其是在井下作业时需要使用钻孔爆破技术,而每次爆破后,都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CO;CO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毒性极大,其浓度为0.4%时就可使人中毒并致命,因此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在现场实际操作中,按单头掘进每班8个小时计算,其所用的炸药量在60kg左右,再以每kg炸药产生的CO量为50升计算,每班爆破生产后所产生的CO量就是3000升;此外,再加上炸药质量、药量偏差、爆破点周围的地质特性及井下巷道断面等其他外在因素的影响,每次放炮后在距放炮地点70米的地方测得的CO含量大多在100PPm左右,而且爆炸后产生的炮烟基本上需要经过30分钟左右才能消散,才能将空气中的CO含量降到1PPm以下,如果风速小的话,炮烟消散的时间则更长;虽然井下最高允许的CO浓度在24 PPm以下,即CO浓度在0.0024%以下,但实际上,根据现有的爆破条件,所有井下钻孔爆破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CO,其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因此,钻孔爆破产生的CO对大气环境及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的伤害是不容忽视的,但是目前还没有一种能够防止井下钻孔爆破所产生的CO发生超标现象的有效办法。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背景技术中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CO置换反应消烟剂及其使用方法,通过所述的方法使用所述的消烟剂,不但能够降低钻孔爆破产生的CO含量,而且能够起到低碳环保的作用,从而有效的保证了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相应对改善地球的大气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CO置换反应消烟剂,所述的消烟剂由NaOH和NaHCO3配制而成,以NaOH占20—40%、NaHCO3占60—80%的体积百分比配制成粉剂;或将NaOH、NaHCO3与H2O混合,以NaOH占5—30%、NaHCO3占40—60%、H2O占30—50%的重量百分比制成水剂。
所述的CO置换反应消烟剂,以NaOH占30%、NaHCO3占70%的体积百分比配制成粉剂;或以NaOH占10%、NaHCO3占50%、H2O占40%的重量百分比制成水剂。
一种CO置换反应消烟剂的使用方法:
1、将所述的消烟剂按150g粉剂或220g水剂,装入直径Φ36mm,长200mm的塑料袋内密封;
2、确认爆破所需的炮眼数,并按每个炮眼所需的炸药量填装炸药,然后按每600g炸药配一袋所述消烟剂的比例向炮眼内填装所述的消烟剂;炮眼填装时的顺序为向一个炮眼内填装完炸药,再填装所述的消烟剂,最后用炮泥密封该个炮眼后再填装下一个炮眼;
3、当炮眼内填装的炸药量不足600g时,按填装一袋所述的消烟剂为准;当炮眼内填装的炸药量超过600g的整倍数时,除按比例填装外,炸药量超出的部分按配一袋所述的消烟剂为准;
4、所有的炮眼全部填装且密封完毕后引爆炸药。
所述CO置换反应消烟剂的使用方法,所述的600g炸药分三节依次填装入炮眼,每节炸药重200克,规格为直径32㎜ ×长200㎜。
由于采用如上所述的技术方案,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所述的CO置换反应消烟剂及其使用方法,采用所述的方法使用所述的消烟剂,能够通过消烟剂在爆破的高温高压下产生的H2O和CO2以及消烟剂中含有的Na离子来达到的消焰、抑焰,从而及时有效的将爆破后产生火焰扑灭,同时,由于所述的消烟剂在爆破的高温高压作用下与爆破产生的CO反应生成了无毒无害的物质,从而达到了减少CO及过多的炮烟产生的目的;采用所述的CO置换反应消烟剂及其使用方法,能够在同等炸药量爆破的前提下降低30%以上的CO及炮烟的生成,有效地将CO含量控制在了24PPm以下,不但起到了低碳环保的作用,相应保证了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而且对改善地球的大气环境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通过下面的实施例可以更详细的解释本发明,公开本发明的目的旨在保护本发明范围内的一切变化和改进,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下面的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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