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高度可调节钢结构基础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49006.6 | 申请日: | 2010-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219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0 |
发明(设计)人: | 陈志华;牛犇;闫翔宇;张倩;孙国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大学 |
主分类号: | E02D27/00 | 分类号: | E02D2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8 | 代理人: | 张瑾 |
地址: | 300072***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高度 调节 钢结构 基础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高度可调节钢结构基础,包括上底板、下底板、加劲肋、限位板、地钎、调节螺栓、螺母、垫圈,其特征是,所述调节螺栓与下底板焊接连接,上底板通过螺母与调节螺栓进行连接,限位板焊接于下底板之上,下底板通过地钎锚固于地基土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节钢结构基础,其特征在于:调节螺栓数量为四个,并对称地焊接于下底板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节钢结构基础,其特征在于:每个调节螺栓上有两个螺母,在上底板上下两侧各设置一个。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节钢结构基础,其特征在于:上底板和下底板采用矩形钢板,上底板的边长小于下地板边长,并于上底板下表面焊接横向加劲板和纵向加劲板各两道,于下底板下表面焊接横向加劲板和纵向加劲板各三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节钢结构基础,其特征在于:限位板采用三角形钢板,限位板高度应不小于上底板最大可调高度。
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高度可调节钢结构基础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工厂预先将调节螺栓与下底板焊接连接,并将限位板焊接于下底板之上,上底板通过螺母与调节螺栓进行初步连接,在现场先将基础进行定位,并通过地钎将下底板锚固于地基土体,最后通过调节上底板上下两侧的螺母位置来确定基础高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大学,未经天津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549006.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用生产立德粉所得废渣制备碳酸盐的方法
- 下一篇:一种拜耳法生产氧化铝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