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治疗老年性慢性结肠炎的药物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50322.5 | 申请日: | 2010-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913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15 |
发明(设计)人: | 陈素燕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素燕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8 | 分类号: | A61K36/9068;A61P1/00;A61K33/26 |
代理公司: | 太原华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4108 | 代理人: | 李毅 |
地址: | 0475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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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治疗 老年性 慢性结肠炎 药物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老年性慢性结肠炎的药物,特别是涉及一种以中药为原料药制备的治疗慢性结肠炎的药物。
背景技术
老年性慢性结肠炎是一种常见病,以腹泻、黏液脓血便为主症,是细胞免疫为主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老年慢性结肠炎属临床疑难病症,西医目前缺乏特效的治法与方药,对活动期病人有效的西药基本上还是以氨基水杨酸类和应质类固醇类为主,上述两类药物存在停药后易复发,长期用药副反应较多等问题。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开展了细胞因子单克隆抗体及拮抗剂治疗本病的一些研究,但尚处于试制阶段。因此,从中医药领域寻找更为理想有效、副反应少的药物成为研究重点。
中医药治疗老年性慢性结肠炎有一定的特色和优势,在继承中医理论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和筛选有效方药,多途径、多角度加以研究,以尽早控制和降低老年慢性结肠炎的发病率,将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治疗老年性慢性结肠炎的中药药物,以提高结肠炎的治疗效果,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本发明的药物是由以下重量份数的中药为原料药制备获得的:
补骨脂 8~10 五味子 8~10 肉豆蔻 8~10
吴茱萸 3~6 熟附子 8~10 党参 13~16
白术 10~13 木香 5~8 赤石脂 13~16
石榴皮 10~15 干姜 8~10 甘草 5~8。
可以将上述药物制成药剂学上的任何一种口服剂型,如片剂、丸剂、水丸剂、散剂、胶囊剂等,本发明优选的剂型是胶囊剂。
将上述各原料药制成本发明药物的具体制备方法是:
按照上述重量份数取补骨脂、五味子、肉豆蔻、吴茱萸、熟附子、党参、白术、木香、赤石脂、石榴皮、干姜、甘草,加水煎煮2次,每次加水量为原料药总重量的3~4倍,煎煮2~4h,合并煎液,滤过,浓缩至50℃相对密度1.04~1.05的清膏,减压干燥,粉碎成细粉,混匀,装胶囊,即得。
用法:成人每次服用2粒,每日2次,口服。
祖国医学虽未有慢性结肠炎的病名,但早在数千年前就有类似于此病的记载。如在“泄泻”、“肠僻”、“久痢”、“休息痢”,“肠痈”等病证范畴中,即包括有腹痛、里急后重、便下脓血、反复发作等类似于本病的临床表现。治疗应以健脾益气、清热燥湿、温中散寒止痛为主。本发明组方中,党参补脾益肺、生津,附子散寒止痛,白术健脾益气、燥湿利水,干姜温中散寒,白芍养血柔肝、缓中止痛,吴茱萸、木香温中止痛、理气燥湿,肉豆蔻温中行气止泻,补骨脂补肾助阳、纳气平喘、温脾止泻,五味子、赤石脂、石榴皮收敛固涩、益气生津、补肾宁心,甘草调和诸药。诸药配伍,具有调理阴阳、健脾益气、清热燥湿、温中散寒止痛之功效。
本发明药物患者易于服用,服用安全,能减少并发症发生,临床效果良好,而且使用方便,价格适宜。
为进一步考察本发明药物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选择500例老年性慢性结肠炎对本发明药物的疗效进行临床观察。
入选病例年龄58~81岁,平均72岁;病程1个月~6年,平均2年。共入选500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每组250例,其中治疗组男186例,女64例;对照组男182例,女68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差异比较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诊断标准 按1993年6月太原会议《全国慢性非感染性肠病研讨会》制定的老年性慢性结肠炎诊断标准确诊:(1)临床表现有持续性或反复发作粘液血便、腹痛伴有不同程度的全身症状;(2)结肠镜所见病变从直肠开始,黏膜有多发性浅溃疡,伴充血、水肿,呈弥漫性分布,黏膜粗糙呈细颗粒状,黏膜血管模糊,脆易出血,或附有脓血性分泌物,可见假性息肉,结肠袋变钝或消失;(3)黏肠膜活检组织学检查呈炎症性反应,同时常可见糜烂、溃疡、隐窝脓肿和腺体排列异常。
治疗方法 对照组给予甲硝唑栓1粒,每晚纳入肛内。治疗组给予本发明药物口服,每次2粒,每日2次。
疗效判定标准 参照1993年全国慢性非感染性肠病研讨会制定的疗效标准。痊愈:临床症状消失,纤维结肠镜复查黏膜正常,停药或仅用维持量药物,观察6个月无复发;好转:临床症状基本消失,纤维结肠镜复查黏膜轻度炎症反应及部分假息肉形成;无效:经治疗后临床症状、内镜及病理检查无改善。
两组病例治疗后的疗效比较结果见表1。
表1 两组病例治疗后疗效比较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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