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棉花田除草的活性组合物及其除草剂有效
申请号: | 201010558830.8 | 申请日: | 2010-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079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发明(设计)人: | 陈杰;徐小燕;台文俊;董德臻;郁季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54 | 分类号: | A01N43/54;A01N33/18;A01P13/00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刘晓春 |
地址: | 310012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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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棉花 除草 活性 组合 及其 除草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棉花田除草的活性组合物,尤其是由嘧啶苄胺类除草剂和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复配的防治棉花田杂草的除草剂组合物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棉花生产国,目前棉花种植面积和总产量约占世界1/4。棉花田所用的除草剂主要包括播前和播后苗前土壤处理剂和茎叶处理剂两大类。茎叶处理剂用药普遍成本较高,因此我国棉花田除草主要以土壤处理剂为主。常用的三大棉花田土壤封闭处理剂为二甲戊乐灵、乙草胺和氟乐灵,二甲戊乐灵使用成本过高;乙草胺杀草谱窄,持效期短,且对土壤墒情要求较高;氟乐灵属长残效除草剂,容易引起后茬药害,且使用时必须混土,费工耗时,用后还会引起棉根肿大。同时由于在生产中长期使用除草剂,杂草群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某些地区,耐药性强的已趋上升。
因此需要开发一种新的棉花田除草剂,能够扩大杀草谱、提高防效、延缓抗性,降低成本。
ZJ1835是由我们发现的2-嘧啶氧基-N-芳基苄胺类除草剂。它可能成为我国自主创制的高效棉花田专用除草剂,不仅具有合成原料易得、合成简单等特点,而且具有高效、安全、杀草谱较广等优点,与目前市场上的棉花田除草剂相比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因此,开发ZJ1835的复配制剂以扩大杀草谱、提高防效、延缓抗性,降低成本等是实现其应用价值最有效的途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棉花田除草的活性组合物,能够扩大杀草谱、提高防效、延缓抗性和降低成本。
为达到发明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用于棉花田除草的活性组合物,含有下述结构式(I)所示的N-苯基-[2-氯-6-(4,6-二甲氧基嘧啶-2-氧基)]苄胺和二甲戊乐灵。
式(I)所示N-苯基-[2-氯-6-(4,6-二甲氧基嘧啶-2-氧基)]苄胺属于嘧啶苄胺类化合物,是我公司自主研发的除草剂,编号ZJ1835。
本发明所述用于棉花田除草的活性组合物中各活性组分的含量与下列因素有关:单独使用各组分时,各组分的施用量;各活性组分组合时的比例及增效作用的程度。本发明所述用于棉花田除草的活性组合物中结构式(I)所示的N-苯基-[2-氯-6-(4,6-二甲氧基嘧啶-2-氧基)]苄胺和二甲戊乐灵的比例,原则上可以按照任何比例混合,为达到较好的技术效果,N-苯基-[2-氯-6-(4,6-二甲氧基嘧啶-2-氧基)]苄胺和二甲戊乐灵的有效成分配比为1~12∶1~80。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棉花田除草剂,含有上述由结构式(I)所示的N-苯基-[2-氯-6-(4,6-二甲氧基嘧啶-2-氧基)]苄胺和二甲戊乐灵组成的活性组合物、农药上可接受的载体以及助剂。
本发明对载体没有特别严格的限制,只要是农药上常用于置除草剂组合物的载体都可以使用,既可以是固体也可以是液体。
合适的固体载体包括:矿物类,植物类,合成填料类和无机盐类。其中矿物类包括硅酸盐类,碳酸盐类,硫酸盐类和氧化物类。硅酸盐类例如高岭土,海泡石,珍珠陶土,蒙脱土,云母,蛭石,叶蜡石,滑石。碳酸盐类例如:碳酸钙,白云石。硫酸盐类如硫酸铵,硫酸钠,硫酸钙。氧化物类如生石灰,镁石灰,硅藻土。植物类例如:柑橘渣,玉米棒芯,谷壳粉,稻壳,大豆秸粉,烟草粉,胡桃壳,锯木粉。合成填料类如沉淀碳酸钙水合物,沉淀碳酸钙,白炭黑。无机盐类例如氯化钾,氯化钠。
液体载体包括水和有机溶剂。当有效成分为水乳剂或悬乳剂时,有机溶剂起到增溶和防冻作用。合适的有机溶剂包括芳烃,例如苯、二甲苯、甲苯、烷基苯、烷基萘和氯代芳烃;氯代脂肪烃,例如氯乙烯、三氯甲烷、二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和多氯乙烷;脂肪烃,例如石油馏分、环己烷、轻质矿物油和石蜡。醇类例如甲醇,乙醇,异丙醇、丁醇、异丁醇,乙二醇、丙二醇、丙三醇、脂肪醇等;醚类例如甲基乙二醇醚,乙基乙二醇醚,石油醚。酮类例如丙酮、甲乙酮、甲基异丁基酮、环己酮以及异氟尔酮、N-甲基-吡咯烷酮;特种溶剂还有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聚乙二醇,己腈;植物油及甲基化植物油。上述有机溶剂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混合使用,还可以与水一起混合使用。
本发明所述棉花田除草剂中,活性组合物的用量为除草剂总重量的5~95%,其余为载体和助剂;优选为活性组合物的用量为除草剂总重量的10~90%,其余为载体和助剂。
本发明所述助剂可以根据需要包括表面活性剂、消泡剂、增稠剂、助悬剂和防冻剂中的一种或几种,还可以根据需要包括本行业常用的其他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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