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组合式一次性筷子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59190.2 | 申请日: | 2010-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184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0 |
发明(设计)人: | 陈祉月;张力;丁晓红;朱婷婷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海洋大学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大连非凡专利事务所 21220 | 代理人: | 田和穗 |
地址: | 116000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合式 一次性 筷子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一次性筷子,尤其是一种利用螺纹连接为一体结构的组合式一次性筷子。
背景技术
在饭店、食堂等公共饮食场所,一次性筷子是一种方便的餐具,这些一次性筷子选用木材制成;但是出于公共卫生的考虑,这些木质的一次性筷子用过之后便会丢弃,因此浪费了大量的木材,不适合于可持续性发展的精神,因此现在需要一种既能够具备一次性筷子的所有优点,又能够节省木材的新型筷子或替代品。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上述不足,提出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利用螺纹的方式连接为一体结构的组合式一次性筷子。
本发明的具体解决方案是:一种组合式一次性筷子,包括成对的筷子杆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筷子杆1由上杆2和下杆3组成,上杆2为空心结构,且一端设置有内螺纹,下杆3的末端设置有与之相配的外螺纹。
本发明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本发明所述的组合式一次性筷子,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它将每个筷子杆拆分成两个部分:在进食过程中需要与人口腔接触的部分和仅需与人手接触的部分,将与人口腔接触处的筷子作为一次性使用后可丢弃的部分,而剩余的部分则可以反复使用,这样不仅节省了至少一半的原材料,而且还有效地保护了使用者的卫生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一种组合式一次性筷子,包括成对的筷子杆1,筷子杆1由上杆2和下杆3两部分组成,上杆2为空心结构,其一端设置有内螺纹;而下杆3的顶端设置有与之相配的外螺纹,使用时通过螺纹将上杆2和下杆3连接为一体结构,正常使用即可。
使用完毕后,旋下下杆3,将其丢弃,保留没有与人体口腔接触的上杆3,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用于制作一次性筷子的木材。
上杆2可以选用非木材制作,如塑料、金属等,由使用者随身携带,在吃饭时只需要将与之配套的木质下杆3通过螺纹连接在上杆2上即可,这样可以让使用者不用接触任何公共餐具,最大程度地防止公共场所中病菌的交叉感染。
同时由于上杆2为空心结构,也可以将其作为吸管使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大连海洋大学,未经大连海洋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559190.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恒温一体化大功率电烙铁
- 下一篇:耳机线收纳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