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视门禁系统投放广告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68357.1 | 申请日: | 2010-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455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04 |
发明(设计)人: | 范晓波;赵仕才;杨芳;金启明;龚洪彦;于国福;王宏礼;程智俊;王菁宇;陈丽黠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 代理人: | 李顺德 |
地址: | 62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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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视 门禁 系统 投放 广告 方法 | ||
1.可视门禁系统投放广告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可视对讲中心管理机系统将广告数据分类并下发给各室外机;
b.各室外机保存广告数据;
c.当用户接近或使用室外机时,室外机播放存储的广告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视门禁系统投放广告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包括以下步骤:
a1.可视对讲中心管理机系统将广告数据按照对象类型不同进行分类并下发给各室外机;
步骤c包括以下步骤:
c1.当用户接近或使用室外机时,室外机利用摄像头抓拍用户头像并将该抓拍的图像数据发送给室外机的图像识别模块;
c2.图像识别模块对该图像数据进行识别,判断该用户的对象类型;
c3.室外机根据存储的该对象类型的广告进行播放。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可视门禁系统投放广告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1所述对象类型包括老人、年青女性、年青男性、中年女性、中年男性及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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