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模具有效
申请号: | 201010576001.2 | 申请日: | 2008-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262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0 |
发明(设计)人: | 佐鸟隆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住胶体育用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29C33/42 | 分类号: | B29C33/42;B29C43/42;B29C43/02;A63B37/14;B29L31/54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杜娟 |
地址: | 日本国兵库县神户***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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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 模具 | ||
1.一种用于高尔夫球的模具,包括一对模具二等分体,
在所述模具的凹面上具有大量用于形成凹痕的圆丘,其中
每个模具二等分体都具有由赤道凸出的多个突出,
每个突出包括一部分圆丘,
当一个模具二等分体与另一个模具二等分体结合时,一种突出与与其邻近的另一种突出之间的圆心角都为10°以上且20°以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a)一种突出,
(b)与突出(a)相邻近的另一种突出,以及
(c)与突出(a)相邻近的再另一种突出,
所述突出(a)和所述突出(b)之间的圆心角θ1与所述突出(a)和所述突出(c)之间的圆心角θ2不同。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其特征在于,与所述另一种突出(b)形成圆心角θ1的所述突出(a)的数量占全部突出的数量的比例P3为等于或大于50%,其中圆心角θ1不同于所述突出(a)与所述再另一种突出(c)形成的圆心角θ2。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具包括与属于同一个模具二等分体的另一种突出相邻近、并且与属于另一个模具二等分体的再另一种突出也相邻近的突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模具,其特征在于,与属于同一个模具二等分体的所述另一种突出相邻近、并且与属于另一个模具二等分体的所述再另一种突出也相邻近的所述突出的数量占全部突出的总数的比例P2为等于或大于50%。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其特征在于,其中一部分被包括在所述突出中的圆丘的直径为等于或大于4.0m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的数量为18以上并且为33以下。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其特征在于,所有所述突出距离所述赤道的高度相等。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其特征在于,所有位于纬度等于或小于20°的区域内的圆丘的直径为等于或大于4.0mm。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其特征在于,当所有位于纬度等于或小于20°的区域内的圆丘按直径的降序排列时,在顶部10%中的所述圆丘的平均直径Dx和在底部10%中的所述圆丘的平均直径Dn之间的比值Dx/Dn为等于或小于1.15。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其特征在于,所有位于纬度等于或小于20°的区域内的圆丘的直径的标准偏差为等于或小于0.15。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其特征在于,直径互不相同的多种圆丘位于纬度等于或小于20°的区域内。
13.一种制造高尔夫球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将材料置于模具中,所述模具包括一对模具二等分体,在所述模具的凹面上具有大量用于形成凹痕的圆丘,其中:每个模具二等分体都具有由赤道凸出的多个突出;每个突出包括一部分圆丘;当一个模具二等分体与另一个模具二等分体结合时,一种突出与与其邻近的另一种突出之间的圆心角为10°以上且20°以下,以及
通过使材料在所述模具中流动,形成具有与所述圆丘形状相反的形状的凹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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