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提高的抗刺穿和压溃的安全性的可再充电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010576984.X | 申请日: | 2010-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881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08 |
发明(设计)人: | 郭润泰;金容三;曹圭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SB锂摩托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058 | 分类号: | H01M10/058;H01M4/13;H01M2/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周艳玲;罗正云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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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提高 刺穿 安全性 充电电池 | ||
1.一种可再充电电池,包括:
壳体;
容纳在所述壳体中且具有第一平坦表面和第二平坦表面的电极组件;和
在所述电极组件与所述壳体之间的支撑板,所述支撑板包括:
第一导电板,该第一导电板具有与所述第一平坦表面和所述第二平坦表面中的一个邻近并重叠的平坦部分;和
第二导电板,该第二导电板具有与所述第一导电板的所述平坦部分邻近并重叠的平坦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第一导电板与所述第二导电板之间的绝缘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电极组件包括第一电极、第二电极和在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隔板,其中所述第一电极具有涂覆有第一活性物质的涂覆部分和没有所述第一活性物质的第一未涂覆部分,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导电板在所述第一未涂覆部分处被电联接到所述第一电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未涂覆部分被焊接到所述第一导电板。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导电板具有与所述第一电极的倾斜区域对应的第一倾斜区段,以及与所述第一电极的所述第一未涂覆区域对应的第一附接区域。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附接区域从所述第一倾斜区段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导电板和所述第一未涂覆部分包括相同的材料。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二电极具有涂覆有第二活性物质的涂覆部分和没有所述第二活性物质的第二未涂覆部分,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导电板在所述第二未涂覆部分处被电联接到所述第二电极。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二导电板具有与所述第二电极的倾斜区域对应的第二倾斜区段,以及与所述第二电极的所述第二未涂覆区域对应的第二附接部分。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进一步包括电联接到所述电极组件的第一电极端子,所述第一电极端子包括延伸到所述电极组件中的焊接部分。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支撑板包括金属。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金属包括铝或铜。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导电板和所述第二导电板包括不同的材料。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导电板包括铝,所述第二导电板包括铜。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进一步包括位于所述电极组件的所述第一平坦表面和所述第二平坦表面中的另一个上的另外的支撑板。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进一步包括电联接到所述支撑板的另外的电极组件。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导电板和所述第二导电板中的每一个的厚度在50μm与400μm之间。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导电板的厚度不同于所述第二导电板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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