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每味中药材先经浓缩或提炼再按药方组成的中药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82011.7 | 申请日: | 2010-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287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7 |
发明(设计)人: | 于芳昊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芳昊 |
主分类号: | A61K36/00 | 分类号: | A61K36/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555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中药材 浓缩 提炼 药方 组成 中药 | ||
技术领域:
传统的中华中医药制药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市面上能见到的的组方成品中药大多为普方中药,普方中药即成分已经是固定不变的中药,普方中药能够治疗大体相似的病症,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中医医生本来都采用辩证施治的方法给病人诊断病情,开出的方子都是变化的,也就是一个方子含多少味中药原料和每味中药原料的重量都是因人而异的,每个人病情的不同阶段方子成分也发生变化,所以,经过中医诊断后为病人开的药方大多是没有固定的成分,所以有针对性的中药不能采用普方中药;千百年来我们看见的抓药形式就是按药方分别秤取中药原材料,再采用煎煮等方法制成汤剂来服用;中药材的晾晒、储存和运输很麻烦,组方和制药更麻烦,人们喝中药也很麻烦,药汤一般量都较大,口感也很不好,这些原因造成了我国传统的中药很难被世人接受,中医事业的发展也因此受到了很大阻碍,灿烂的中医理论和文化处在被遗弃的边缘境地。
发明内容:
每味中药材先经浓缩或提炼再按药方组成的中药,其特征是:严格按照中医制药理论要求,分别将每一味中药的原材料采用传统的加工方式进行加工,再将加工后的汤剂和粉剂根据中医制药的要求制成药粉、药丸、药粒和药膏剂等;每一味由中药原材料制成的产品都要注明其单位重量与用于制成此味中药的原材料的重量之间明确的重量对应关系;使用时按照中医诊断后所开据的药方根据重量对应关系代换后进行中药的组合来形成一副完整的中药;
有益效果是:可以在品质高的单味中药产地大力发展种植业和采收业,促进药材种植业发展;在产地建厂制药,有利保障中药的质量和药性,也能增加当地的财政收入;单味的成品药的体积相比中药原材料来说体积小了很多,便于收储,也可以减少运输费用;便于组方抓药,可以直接口服,也可以共同加水熬制成汤剂后服用,增加人们对中药和中医的好感,也便于中医的辩证施治和一人一方活动的开展,有利于中医人才的培养和中医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中医药和中华文化的发展。
具体实施方式:
严格按照中医药制药理论要求,分别将每一味中药的原料采用传统的方式进行加工,加工的方法有蒸、煮、煎和研磨等传统制药方法,再将加工后的汤剂和粉剂制成药粉、药丸、药粒和药膏剂等;由于减小了中药材的体积,便于收储和运输;由国家或公司集中管理,由专门的储运公司将各种制成品运送和分发到各个药店和医院,在药店和医院要注意低温保存;每一味中药原料制成的产品的单位重量都与中药原料有明确的重量代换指标;使用时,按照中医诊断后所开据的药方经过重量代换后进行组药;病人可以直接口服,也可以共同加水熬制成汤剂后服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于芳昊,未经于芳昊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582011.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