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制冷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89334.9 | 申请日: | 2010-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326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7 |
发明(设计)人: | 魏鹏;周向阳;刘智勇;伍光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1/00 | 分类号: | F24F1/00;F24F11/00;F24F13/30;F25B39/00;C09K5/04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粤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64 | 代理人: | 唐强熙 |
地址: | 528300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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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制冷 设备 | ||
1.一种制冷设备,包括通过连接管相连的室内单元(1)和室外单元(2),其特征是制冷设备中制冷剂为重量百分比在70%以上的R161,室外单元(2)中的室外换热器(22)的内容积Vout与室内单元(1)中的室内换热器(12)的内容积Vin的比值为m,2.1≤m≤2.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是所述室内单元(1)包括室内换热器(12)、电控部件和室内温度传感器装置;室外单元(2)包括依次连接的压缩机(23)、四通阀(25)、室外换热器(22)和节流机构(26),以及针阀(27)、储液器(24)、电控机构(60)和室外温度传感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是所述制冷设备中制冷剂含有的R161为100%。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是所述制冷剂含有含氟制冷剂和/或自然制冷剂;其中,自然制冷剂包括丙烷、丁烷、CO2和/或氨。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是所述室外换热器(22)的内容积Vout与室内换热器(12)的内容积Vin的比值为m,2.1≤m≤2.3。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是所述室外换热器(22)的内容积Vout与室内换热器(12)的内容积Vin的比值m为2.2。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是所述室外换热器(22)的内容积Vout与室内换热器(12)的内容积Vin的比值为m,2.3≤m≤2.8。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是所述室外换热器(22)的内容积Vout与室内换热器(12)的内容积Vin的比值m为2.4、2.5、2.6或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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