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保护视力的方法及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611659.2 | 申请日: | 2010-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099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9 |
发明(设计)人: | 阮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G06K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地址: | 518057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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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保护 视力 方法 装置 | ||
1.一种保护视力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动终端对采集到的眼睛图像信息进行检测,其中,所述眼睛图像信息包括:眼睛的张开状态信息;
当检测到眼睛的张开状态保持第一预定时间时,所述移动终端执行保护视力的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检测到所述眼睛的张开状态未保持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所述移动终端重新采集眼睛图像信息进行检测并计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眼睛图像信息还包括:眼睛的闭合状态信息;
则当检测到眼睛闭合状态发生时,所述移动终端重新采集眼睛图像信息进行检测并计时。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执行保护眼睛视力的操作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控制其屏幕当前显示的内容发生变化。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控制其屏幕当前显示的内容发生变化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移动终端对所述当前显示的内容对应的应用程序执行暂停或关闭操作;
所述移动终端执行屏幕显现雾化效果的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执行保护视力的操作之后,还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在第二预定时间后停止执行保护视力的操作,并对所述当前显示的内容对应的应用程序恢复运行或执行重新打开操作。
7.一种保护视力的装置,应用于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采集模块,用于采集眼睛图像信息,其中,该眼睛图像信息包括:眼睛的张开状态信息;
检测模块,用于对所述采集模块采集到的眼睛图像信息进行检测;
执行模块,用于在所述检测模块检测到眼睛的张开状态保持第一预定时间时,执行保护视力的操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采集模块,还用于当所述检测模块检测到所述眼睛的张开状态未保持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重新采集眼睛图像信息;
所述检测模块,还用于对所述采集模块重新采集的眼睛图像信息进行检测并计时。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采集模块,还用于当所述眼睛图像信息还包括眼睛的闭合状态信息且所述检测模块检测到眼睛闭合状态发生时,重新采集眼睛图像信息;
所述检测模块,还用于对所述采集模块重新采集的眼睛图像信息进行检测并计时。
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执行模块,还用于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当前显示的内容发生变化。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执行模块,还用于对所述当前显示的内容对应的应用程序执行暂停或关闭操作以及执行屏幕显现雾化效果的操作。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停止模块,用于在第二预定时间后停止执行保护视力的操作;
所述执行模块,还用于对所述当前显示的内容对应的应用程序恢复运行或执行重新打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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