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骨癌的中药无效
申请号: | 201010614075.0 | 申请日: | 2010-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141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06 |
发明(设计)人: | 王延玲;谢群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延玲 |
主分类号: | A61K36/899 | 分类号: | A61K36/899;A61P35/00;A61K35/55 |
代理公司: | 郑州联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04 | 代理人: | 时立新 |
地址: | 472400 河南省三***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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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骨癌 中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治疗骨类的中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治疗骨癌的中药。
背景技术
股骨头坏死是常见的骨关节疾病之一,主要症状表现为疼痛、关节僵硬活动受限、跛行等,给病人带来了严重的不便。而股骨头坏死恶化的话就成为骨癌,病人的痛苦更加明显。而发展为骨癌时临床上一般采用西医的手术、放化疗与中药结合疗法,但晚期患者因癌细胞扩散而治愈率较低,而且西医的手术、放化疗给病人带来极大的痛苦。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治疗效果好的治疗骨癌的中药。
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治疗骨癌的中药,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药制成:皂角刺2-5份、桃叶0.5-2份、紫花地丁2-5份、白茅根0.5-2份、何首乌0.5-2份、麝香0.1-1份和木灵芝0.5-2份。
治疗骨癌的中药优选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药制成:皂角刺3份、桃叶1份、紫花地丁3份、白茅根1份、何首乌1份、麝香0.1份和木灵芝1份。
本发明将各原料混合,粉碎成细粉,直接服用,每日四次,一次2-3克,用白糖水送服。
本发明的中药一个月为一疗程,股骨头坏死一般3个月治愈,骨髓炎8-9个月治愈,骨癌在一年可得到治愈和控制。
本发明中的桃叶为农历二月采收的桃叶,木灵芝为树上长的灵芝。
本发明中,皂角刺,味辛,性温,消肿托毒,排脓。桃叶,味苦,性平,清热解毒。紫花地丁,味苦辛,性寒,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疔疮肿毒,痈疽发背。白茅根,味甘,性寒,凉血止血,清热利尿。何首乌,味苦甘,性温,解毒,消痈,用于瘰疬疮痈,风疹瘙痒。麝香,味辛,性温,归心、脾经,开窍醒脑,活血通经,消肿止痛,用于热病神昏,中风痰厥,气郁暴厥,中恶昏迷,心腹暴痛,痈肿瘰疬,咽喉肿痛,痹痛麻木。灵芝,味甘,性平,补气安神,止咳平喘,调节神经,用于眩晕不眠,心悸气短,虚劳咳喘。本发明的中药原料合理配伍,相辅相成,共奏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活血通经之功效,控制并杀死癌细胞,从根本上治疗骨癌,治疗效果好。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治疗骨癌的中药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药制成:皂角刺2份、桃叶0.5份、紫花地丁2份、白茅根0.5份、何首乌0.5份、麝香0.1份和木灵芝0.5份。
实施例2
治疗骨癌的中药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药制成:皂角刺3份、桃叶1份、紫花地丁3份、白茅根1份、何首乌1份、麝香0.1份和木灵芝1份。
实施例3
治疗骨癌的中药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药制成:皂角刺5份、桃叶2份、紫花地丁5份、白茅根2份、何首乌2份、麝香1份和木灵芝2份。
实施例1-3的中药在制备时将各原料混合,粉碎成细粉,直接服用,每日四次,一次2-3克,用白糖水送服。
病例1:陈某,女,65岁,宜阳县人,1993年医院诊断为股骨头坏死,经多家医院治疗未愈,1994年来我处就诊时已发展至骨髓炎,服用实施例2的药物进行治疗,连续用药6个月症状消失经医院检查治愈,至今未复发。
病例2:乔某,女,15岁,宜阳县盐镇乡温村人,2008年医院诊断为股骨头坏死,家人带其至全国各大医院进行治疗,但未治愈,经人介绍来我处就诊,服用实施例1的药物进行治疗,连续用药7个月症状消失经医院检查治愈,2010年回访未复发。
病例3:乔某,男,40岁,洛宁县三乡人,2005年医院诊断为骨髓炎,经过半年住院治疗后未能控制病情,来我处治疗时皮肤已出现溃烂的情况,已到骨癌晚期,采用实施例3的药物进行治疗,服药半年时症状明显减轻,继续服药半年症状消失经医院检查治愈,至今仍坚持服药巩固治疗,未复发。
病例4:卢某,男,40岁,宜阳县三乡人,1989年医院诊断为骨髓炎,因无钱医治,病情恶化较快,半年后皮肤开始出现溃烂现象,后来我处进行治疗,出于人道考虑,我处为该病人免除费用,服用实施例3的药物进行治疗,连续服药12个月时病情得到控制。
病例5:李某,男,50岁,宜阳县高村人,1988年医院诊断为骨髓炎,经多处治疗未愈,一年后疼痛加重,来我处就诊,诊断为骨癌,采用实施例2的药物进行治疗,服药本年症状明显减轻,继续用药半年症状消失经医院检查治愈,后坚持服药半年巩固治疗,至今未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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