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载免提系统、具有车载免提系统的交通工具及移动电话有效
申请号: | 201010618384.5 | 申请日: | 2010-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20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盖启圣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60 | 分类号: | H04M1/60;H04M1/72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三社***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载 免提 系统 具有 交通工具 移动电话 | ||
1.一种车载免提系统,该车载免提系统用于实现交通工具中的移动电话的移动通信,其特征在于:该车载免提系统经计算获得其位置坐标,并接收交通工具中的各移动电话主动发送的移动电话的位置坐标,该车载免提系统通过比较运算该车载免提系统的位置坐标与各移动电话的位置坐标,从而确定位于交通工具的特定位置处的移动电话,并与该交通工具的特定位置处的移动电话进行语音传输的无线连接,以开启位于该交通工具的特定位置处的移动电话的免持听筒模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免提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车载免提系统进一步包括运算控制单元,该运算控制单元用于对该车载免提系统的位置坐标与各移动电话的位置坐标进行运算,从而确定位于交通工具的特定位置处的移动电话。
3.如权利要求2所述所述的车载免提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运算控制单元根据其确定的结果对应控制该车载免提系统与该交通工具的特定位置处的移动电话进行无线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所述的车载免提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车载免提系统进一步包括位置计算单元,该位置计算单元用于计算该车载免提系统的位置坐标,并将计算得到的坐标输出至该运算控制单元。
5.如权利要求4所述所述的车载免提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车载免提系统进一步包括近距离通信单元,各移动电话主动发送的移动电话的位置坐标经由该近距离通信单元传输至该运算控制单元。
6.如权利要求5所述所述的车载免提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车载免提系统通过该近距离通信单元与该交通工具的特定位置处的移动电话进行无线连接。
7.如权利要求4所述所述的所述的车载免提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位置计算单元为一全球定位系统。
8.如权利要求1所述所述的车载免提系统,其中,该特定位置为交通工具的驾驶座所处的范围。
9.一种交通工具,该交通工具包括车载免提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车载免提系统为上述权利要求第1-8项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载免提系统。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该运算控制单元预先存储交通工具的特定位置至该车载免提系统的直线距离,该运算控制单元通过比较各移动电话的横坐标与该车载免提系统的横坐标、以及比较各移动电话至该车载免提系统的直线距离与该预先存储的直线距离的大小,从而确定位于该交通工具中的特定位置处的移动电话。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当该特定位置为交通工具的驾驶座所处的范围时,该运算控制单元预先存储的直线距离为交通工具的驾驶座至该车载免提系统的直线距离,当该运算控制单元经运算比较得到移动电话的横坐标不大于该车载免提系统的横坐标、且该移动电话至该车载免提系统的直线距离也不大于该预先存储的直线距离时,则确定该移动电话为位于该交通工具中的驾驶座所处的范围。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该运算控制单元预先存储一数值,该运算控制单元通过比较各移动电话的横坐标与该车载免提系统的横坐标、以及运算得到各移动电话的纵坐标与该车载免提系统的纵坐标的差值,并将运算得到的各差值与该预先存储的数值进行比较,从而确定位于该交通工具中的特定位置处的移动电话。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该特定位置为交通工具的驾驶座所处的范围,当该运算控制单元经运算比较得到移动电话的横坐标不大于该车载免提系统的横坐标、且该移动电话的纵坐标与该车载免提系统的纵坐标的差值也不大于该预先存储的数值时,则确定该移动电话为位于该交通工具中的驾驶座所处的范围。
14.一种与上述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免提系统相配合的移动电话,该移动电话包括近距离通信单元及位置计算单元,其特征在于:该位置计算单元用于计算该移动电话的位置坐标,该近距离通信单元用于搜索交通工具的车载免提系统的近距离通信单元,当搜索到交通工具的车载免提系统的近距离通信单元时,该近距离通信单元将位置计算单元计算得到的移动电话的位置坐标输出至车载免提系统。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移动电话,其特征在于:该位置计算单元为全球定位系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618384.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