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立式台柱伞形电暖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01728.0 | 申请日: | 2010-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069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13 |
发明(设计)人: | 黄旭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旭明 |
主分类号: | F24D13/00 | 分类号: | F24D13/00 |
代理公司: | 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100 | 代理人: | 华辉 |
地址: | 529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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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立式 台柱 伞形 电暖器 | ||
1.立式台柱伞形电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安装在台桌面和底座之间的立柱及安装在立柱上部的伞形电加热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台柱伞形电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伞形电加热装置包括一反射面向下的伞形反射罩及安装在伞形反射罩下方的发热单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式台柱伞形电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伞形电加热装置还包括与伞形反射罩外缘接合的安全防护网,所述发热单元安装在伞形反射罩与安全防护网之间围成空间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立式台柱伞形电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位于伞形电加热装置的中央,且其通过外管固定器固定伞形电加热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立式台柱伞形电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管固定器安装在立柱上,且其上部连接伞形反射罩,中部通过管夹固定发热单元,下部连接固定安全防护网。
6.根据权利要求2、3或5所述的立式台柱伞形电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单元为碳素纤维发热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立式台柱伞形电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单元为环状碳素纤维发热管。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台柱伞形电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为金属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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