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摄像装置自拍镜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03343.8 | 申请日: | 2010-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2241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03 |
发明(设计)人: | 黄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李明 |
主分类号: | G03B13/02 | 分类号: | G03B13/02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 代理人: | 陈燕娴;伍宏达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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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装置 自拍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摄像装置,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用于摄像装置的自拍镜。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具有摄像功能的摄像装置有相机、IPHONE、手机、电子手账等,人们在摄像时,首先摄像装置的镜头对准所要进行摄像的目标,然后通过摄像装置上的显示界面观察所要进行摄像的目标进行观察,以判定所要进行摄像的目标选起是否符合拍摄者的要求,但当拍摄者需要进行自拍时,由于需要将摄像装置的镜头对准自己,不能同一时间通过摄像装置上的显示界面进行观察,因而难以满足拍摄者进行自拍的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上述缺陷:提供一种使用方便、能有效满足拍摄者进行自拍的需求的摄像装置自拍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提供一种摄像装置自拍镜,包括镜子本体,还包与所述镜子本体固定连接的连杆,该连杆的一端与镜子本体固定连接,其另一端具有用于与摄像装置连接的连接头。
本实用新型所述摄像装置自拍镜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构造一镜子本体,所述镜子本体与连杆固定连接,该连杆的一端与镜子本体固定连接,其另一端具有用于与摄像装置连接的连接头。当拍摄者需要进行自拍时,只需要将摄像装置的镜头对准自己,同时将镜子本体旋转至摄像装置的显示界面的一侧,通镜子本体就能对摄像装置上的显示界面进行观察,能有效满足拍摄者进行自拍的需求,使用十分方便。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摄像装置自拍镜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摄像装置自拍镜的立体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本实用新型所述摄像装置自拍镜的最佳实施例,并不因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参照图1,提供一种摄像装置自拍镜,包括镜子本体1,还包与所述镜子本体1固定连接的连杆2,该连杆2的一端与镜子本体1固定连接,其另一端具有用于与摄像装置连接的连接头3,当拍摄者需要进行自拍时,只需要将摄像装置的镜头对准自己,将镜子本体1旋转至摄像装置的显示界面的一侧,通镜子本体1就能对摄像装置上的显示界面进行观察。
所述连杆2是柔性连杆或硬性连杆,使用柔性连杆便于对镜子本体1进行调节。
所述连接头3与连杆2一体成型,连接头3也可以单独成型后与连杆2固定连接为一体。
所述连接头3底部还开设有用于与相机支架连接的开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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