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液压支架柱帽处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07085.0 | 申请日: | 2010-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35748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张少秋;李景辉;柳佳岐;魏栋梁;薛仁龙;王悦勇;吴刚;姜立新;宋东生;王燚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D15/54 | 分类号: | E21D15/54;E21D15/44 |
代理公司: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1002 | 代理人: | 张志伟 |
地址: | 110027 辽宁省沈***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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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液压 支架 柱帽处 结构 | ||
1.一种液压支架柱帽处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结构包括加强筋I、柱帽、十字筋、加强筋II和包板,在十字筋与柱帽之间连有包板,在包板与十字筋之间设有加强筋I和加强筋II;十字筋为一体式、整体铸造成型结构,包括两长筋与两短筋,十字筋中部为中心圆盘,中心圆盘与长筋、短筋光滑过渡,形成十字形结构。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压支架柱帽处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板为板材折弯而成的凹形结构,柱帽位于包板中心,柱帽与包板焊接,柱帽与包板焊道位置在包板折弯圆角以外,使包板弯角处与柱帽保持一倍以上焊角,在包板与柱帽焊接的两侧开等强度坡口。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压支架柱帽处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板为对称或非对称结构。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压支架柱帽处结构,其特征在于:十字筋为对称或非对称结构。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压支架柱帽处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板中心位置设有中心孔I,十字筋中心位置设有中心孔II,十字筋的中心孔II孔径比包板中心孔I小。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压支架柱帽处结构,其特征在于:十字筋与包板之间的连接为通过包板中心孔与十字筋进行焊接后连接。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压支架柱帽处结构,其特征在于:加强筋I和加强筋II为三角形板状结构,位于十字筋上、包板的外侧,在加强筋I和加强筋II与十字筋接触面进行焊接连接,并且加强筋I和加强筋II与包板形成间隙,各处间隙均匀。
8.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压支架柱帽处结构,其特征在于:加强筋I和加强筋II与十字筋的两长筋接触面进行焊接连接,两长筋与包板、加强筋I和加强筋II组成稳定的三角力学结构。
9.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压支架柱帽处结构,其特征在于:中心圆盘上开有沉头圆环。
10.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压支架柱帽处结构,其特征在于:柱帽采取大耳板结构,侧板呈等腰梯形结构、并与主筋最大程度上贴合,柱帽中心加强边呈非对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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