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激光夜视仪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07335.0 | 申请日: | 2010-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6697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8 |
发明(设计)人: | 郭长林;桑建国;刘明;陈大明;彭媛;李士波;张超岳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3/12 | 分类号: | G02B23/12;H04N5/33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张建成 |
地址: | 250101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开***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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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安全 防护 功能 激光 夜视仪 | ||
1.一种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激光夜视仪,它包括激光照明器、摄像机,其特征是,它还包括探测器,所述探测器和激光照明器均与控制器连接,所述探测器能根据激光照明器照射的非安全区域内有无人或动物,由控制器自动控制激光照明器的开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激光夜视仪,其特征是,所述探测器为主动红外探测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激光夜视仪,其特征是,所述探测器为被动红外探测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激光夜视仪,其特征是,所述探测器为超声波探测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激光夜视仪,其特征是,所述的控制器包括信号接收模块、判断模块、控制模块;信号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探测器发来的信号,判断模块用于根据信号接收模块接收的信号判断激光照明器照射的非安全区域内有无人或动物并作出判断结果,控制模块根据判断模块的判断结果作出激光照明器的开关控制动作。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激光夜视仪,其特征是,它还包括视频信号输出端口和外部控制信号输入端口,视频信号输出端口与摄像机连接,外部控制信号输入端口与激光照明器、探测器和摄像机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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