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婴幼儿摇床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09820.1 | 申请日: | 2010-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024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13 |
发明(设计)人: | 徐坚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捷宜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D9/00 | 分类号: | A47D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东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45 | 代理人: | 马云 |
地址: | 201108 上海市南***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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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婴幼儿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婴幼儿用品,具体来说,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婴幼儿摇床。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没有针对0-6个月宝宝生长发育要求的婴儿床,而且现有婴幼儿摇床均采用实木下摇脚的结构,即摇床的床身底部采用一重心靠下且带有一定弧度的实木构成,用力按压床身的边沿即可实现该摇床整体的摇动,但该摇床结构笨重,摇动时需要一个较大的按压力,且不够稳定,按压一次摇床摇动的次数较少,没过多少时间就要按压一次摇床,摇动者需要不停地摇动才能保持其正常摇动,费时费力。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结构的婴幼儿摇床,只需要施以较小的力即可实现摇床持久的摇动。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一种婴幼儿摇床,包括一床身和一对支架,所述支架与床身活动连接,在所述支架之一上设有一卡扣,与该卡扣对应的床身上设有一卡合部。
优选地,所述支架与床身是通过销子活动连接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活动连接方式。
进一步地,两个所述支架之间固定有一支撑架,所述床身与支撑架之间有一定距离,控制床身的倾斜角度不大于15°。
优选地,每个所述支架底端都设有两个可360°旋转的脚轮,所述支架之一的两个脚轮上分别设有制动装置。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上述的技术方案,使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由于本实用新型婴幼儿摇床采用了上述结构,将床身与支架活动连接,实现了内部摇床整体摇晃,这样摇动时降低了摇动力和摇动的频率,而且更加平稳、舒适。
附图说明
通过以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结合其附图的描述,可以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具体结构特征和优点。其中,附图为:
图1为本实用新型婴幼儿摇床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婴幼儿摇床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婴幼儿摇床,包括一床身1一对支架2,床身1为栅栏状,支架2与床身1活动连接,在本实施例中两者通过销子3活动连接。在一个支架2上设有一卡扣4,与该卡扣4对应的床身1上设有一卡合部5,当需要摇动床身1时从卡合部5中抽出卡扣4,当需要固定床身1时将该卡扣4插入卡合部5,然后旋转卡扣4即可实现床身1的固定。
两个支架2之间固定有一支撑架6,床身1与支撑架6之间有一定距离,该支撑架6主要起固定和稳定两支架2的作用,使该摇床整体更加牢固。支撑架两侧附有防震防撞保护的泡沫垫片8。每个支架2底端都设有两个可360°旋转的脚轮7,这样整个摇床可以方便地移动位置,两个支架2上都各有一个脚轮7设有制动装置,通过该制动装置可以将整个摇床稳定地停留在某个位置而不会随便乱动。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依据较佳实施例在上文中加以说明,但这并不表示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只局限于上述的结构,只要被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覆盖的结构均在保护范围之内。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阅读上述的说明后可很容易地发展出的等效替代结构,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之精神与范围下所作之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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