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载式行政执法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22563.5 | 申请日: | 2010-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778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2 |
发明(设计)人: | 张国盛;赵宏高;陈松;王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
主分类号: | B60R11/00 | 分类号: | B60R11/00;B60R11/04;B60R11/02 |
代理公司: | 天津滨海科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11 | 代理人: | 于景阳 |
地址: | 300457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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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载 行政 执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车载式行政执法系统。
背景技术
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众多的政府职能部门,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3)、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外的违法占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占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5)、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6)、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或未在指定地点经营并影响市容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目前行政执法多采用城管执法人员巡查方式,在巡视中发现违章行为以及问题,制止并进行处罚,对于需要立案、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问题,则需要在现场取证后,请执法相对人回到办公室进行立案,立案后需经过中队长、大队长、法制部门逐层审批,最后形成处罚决议,由执法人员送达执法相对人或者执法相对人自行取回该决议。
现有的行政执法管理方式存在以下不足:(1)、很多违法行为如摊贩摆卖流动性很强,往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逃跑,取证很难,且现场处罚主要依靠执法人员的执法尺度判断,误判、漏判、错判的可能性较大,取证标准难以统一;(2)、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大部分执法相对人是弱势群体,如流动商贩,执法行为往往触及其个人利益,非常容易与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且出于同情弱者的心态,舆论以及围观人员情绪会偏向执法相对人,执法人员往往处于非常尴尬和不利的局面,从而影响正常的执法过程,发生冲突时很难分清双方责任;(3)、对于需要立案、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问题,处理周期较长,现场执法人员有时不得不尽量避免采取立案方式处罚,多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仅影响了执法威慑效果,而且更加容易发生言语冲突等复杂情况。
在目前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如何保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公平、公正,保证执法人员及执法相对人的安全,在保证法律流程完整有效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效率,减少文件流转时间一直是困扰现场执法工作的一个难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行政执法管理手段以及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适合于在现 场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进行处置的车载式行政执法系统。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车载式行政执法系统,包括后台指挥中心、GPS定位系统、无线商用网络、行政执法车和执法人员随身携带的肩章式摄像机,后台指挥中心包括中心服务器、中心监控屏幕和多台分布设置的用户PC,中心监控屏幕、用户PC分别与中心服务器相连,行政执法车包括车体、安装于车顶的云台、安置于云台上的车载摄像机、放置于车内的车载硬盘式录像机、视频服务器、3G无线路由器、车载显示屏、GPS定位装置、逆变电源、车载电脑支架、笔记本电脑、便携式蓝牙打印机和遥控器,行政执法车前排座椅的靠背上分别安装有车载电脑支架,分别放置笔记本电脑、便携式蓝牙打印机,笔记本电脑通过蓝牙与便携式蓝牙打印机进行通讯,车载摄像机通过视频服务器进行数模转换,通过3G无线路由器回传信息至中心服务器,笔记本电脑内置有wifi功能的3G无线网卡,通过3G无线路由器链接到互联网。
车载显示屏设置在行政执法车风挡玻璃下方副驾驶员前方仪表台上,车载硬盘式录像机、视频服务器、3G无线路由器放置于行政执法车座椅的下方或后备箱内,所述的GPS定位装置、逆变电源放置于行政执法车的前机箱内。
执法人员随身携带的肩章式摄像机,具备实时监控预览功能,可实时动态取景,照片拍摄功能,可将拍摄图片以JPEG格式存储在内存中;影片摄录功能,可实时拍摄有声录像,时间5小时;密码安全功能,存储在存储器中的文件必须与电脑连接并通过密码验证后才能被下载到电脑中;并具备防水、防震功能,防水可防小雨到中雨,防震确保在1.2米的摔落范围内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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