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020125279.3 | 申请日: | 2010-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418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24 |
发明(设计)人: | 郭建刚;刘文;花明映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5/12 | 分类号: | A47L5/12;A47L9/00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粤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64 | 代理人: | 唐强熙 |
地址: | 5283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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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尘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吸尘器。
背景技术
现有的小型手持充电二合一吸尘器,操作杆不能折弯,用户在对沙发底、衣柜底等处吸尘时,需要把吸尘器的操作杆尽量的接近地面,使用户必须要弯腰或者蹲下来才可以对这些地方进行吸尘,不符合人机工程学,甚至对身体造成损伤,极不方便。另外,由于操作杆不可折弯,造成了产品的包装过大,导致成本的增加,也增加了存放空间位置。
欧洲专利文献号EP0875195B1公开了一种吸尘器,利用吸头与连杠连接,使吸嘴可变换不同长度,使普通身高的用户也可以舒适操作。通过吸头与连杆上的管轴的来调节上下的角度,使吸尘器的吸嘴很方便的清洁家具或其他物件的底部,使操作符合人机工程学更容易操作。但此吸尘器的使用范围有所限制,其工作时一般连带有通电电源线,不便于携带。同时,弯曲后的管轴的吸尘的效率有一定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方便、便于收藏的吸尘器,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
按此目的设计的一种吸尘器,包括分别与机头部分连接的吸头部和操作杆部,其结构特征是操作杆部与机头部分的尾部或顶部转动连接。
所述操作杆部通过连接转轴与机头部分的尾部转动连接。
所述操作杆部或机头部分的尾部对应连接转轴设置有限制操作杆部转动方向的转轴卡位。解除转轴卡位,操作杆部分可通过连接转轴向上旋转折弯一定角度,方便用户对家具或者其他物体底部的清理、吸尘。接触转轴卡位,操作杆部分可通过连接转轴向下旋转一定角度,形成操作杆部与机头部分呈折叠状态,减小包装、收藏的体积。
所述机头部分内设置有吸尘电机和可充电电池。所述吸头部与机头部分的头部活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操作杆部与机头部分转动连接,使用户在清洁家具或其他物件的底部灰尘时,不用大幅度弯腰就能很轻易地将吸尘器的机头部分和吸头部伸进家具或其他物件的底部,其操作符合人机工程学。其结构简单合理、操作方便、便于收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右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操作杆部向上弯折状态时结构示意图。
图4为操作杆部向下弯折状态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参见图1-图4,本吸尘器,包括分别与机头部分2连接的吸头部3和操作杆部1,操作杆部通过连接转轴与机头部分的尾部转动连接。机头部分2的尾部对应连接转轴设置有限制操作杆部转动方向的转轴卡位。
机头部分2内设置有吸尘电机和可充电电池,吸头部3与机头部分2的头部活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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