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保护演奏者皮肤又保护提琴的提琴颈肩垫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31177.2 | 申请日: | 2010-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80771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30 |
发明(设计)人: | 李腊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腊 |
主分类号: | G10G7/00 | 分类号: | G10G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23 | 代理人: | 王明霞 |
地址: | 100039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保护 演奏者 皮肤 提琴 颈肩垫 | ||
1.一种保护演奏者皮肤又保护提琴的提琴颈肩垫,包括可以套在腮托上的腮托垫,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可以包覆在提琴底部侧板的颈垫,颈垫与腮托垫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琴颈肩垫,其特征在于:所述腮托垫上部为与腮托相匹配的形状,颈垫与腮托垫为一个整体材料形成或者为两个分体部件连接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提琴颈肩垫,其特征在于:所述颈垫具有与提琴底部侧板相匹配的近似长方形形状,所述颈垫的长度大于提琴底部长度的三分之一。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提琴颈肩垫,其特征在于:所述腮托垫上部为与腮托相匹配的半圆形状,腮托垫下部边沿与颈垫上部的局部边沿相连,颈垫在相对于颈垫与腮托垫连接处向侧面延伸形成近似的长方形,颈垫的宽度等于或略大于提琴底部侧板的宽度,颈垫的长度大于腮托垫的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提琴颈肩垫,其特征在于:在提琴底部侧板上具有固定腮托的固定部件,所述颈垫上具有与所述固定部件相匹配的凹痕。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提琴颈肩垫,其特征在于:所述腮托垫和颈垫为皮革材料制成。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提琴颈肩垫,其特征在于:所述颈垫连接有用于使提琴颈肩垫固定在提琴上的弯折部,弯折部包覆在提琴的背板部,弯折部为三角形、梯形、圆弧形、长方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提琴颈肩垫,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折部具有细长的延伸带,延伸带的一端套在提琴中部琴角边缘的突出部位;或者,所述弯折部的一端具有弹性部件,弹性部件一端套在提琴中部琴角边缘的突出部位。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提琴颈肩垫,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折部上设有肩垫,肩垫与弯折部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提琴颈肩垫,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折部具有双层结构,在所述双层结构中间夹持有肩垫。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腊,未经李腊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131177.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承载鞍组装夹具
- 下一篇:一种用于车辆的智能制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