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电子显示屏的收银台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31855.5 | 申请日: | 2010-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3079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李春梅;李爱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春梅 |
主分类号: | A47F9/02 | 分类号: | A47F9/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5400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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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电子显示屏 收银台 | ||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收银台,特别是一种带有电子显示屏的收银台。
背景技术:现有超市收银台的台面设置带有打印机的商品价格数量识别计算器,顾客交费结算时将所有各种商品代码通过光照识别计算,得出总价格向顾客收取费用并打印出商品收费明细单。这种收银台所存在的问题:一是商品价格数量的计算只能在收银结束后顾客通过商品收费明细单核实,无法现场观察核实;二是处于公共场所收银台的所形成公共观瞻效果没有得到利用,浪费资源。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出一种带有电子显示屏的收银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背景技术存在的:商品价格数量的计算只能在收银结束后顾客通过商品收费明细单核实,无法现场观察核实;处于公共场所收银台的所形成公共观瞻效果没有得到利用,浪费资源。解决该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有电子显示屏的收银台,其特征在于收银台的台面下面设置电脑主机,电子显示屏通过空心支撑杆设置于收银台的台面上方,空心支撑杆内设置电脑传输线。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比较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一方面收银员将所有各种商品代码通过光照识别计算时,同步传输给电子显示屏,使得电子显示屏显示商品价格和数量的明细,顾客可以现场核实收费是否有误。另一方面当无顾客结算时收银员可以播出电脑内储存的多媒体广告信息,科学合理地利用了收银台的所形成公共观瞻效果,增加广告收入。
附图说明: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参考图1、一种带有电子显示屏的收银台,其特征在于收银台2的台面下面设置电脑主机3,电子显示屏1通过空心支撑杆5设置于收银台2的台面上方,空心支撑杆5内设置电脑传输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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