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激光与可见光分光正像棱镜组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33924.6 | 申请日: | 2010-03-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37933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杨明鹤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腾洋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10 | 分类号: | G02B27/10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徐玲菊 |
地址: | 650000 云南省***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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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可见光 分光 正像 棱镜 | ||
1.一种激光与可见光分光正像棱镜组,包括屋脊棱镜,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屋脊棱镜一同构成可见光光路的由至少两棱镜胶合成的复合棱镜,且在复合棱镜的胶合面上设分光膜,并在与复合棱镜反射面相对处设置激光器,激光器轴线及复合棱镜可见光光轴相对于复合棱镜间的胶合面成镜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与可见光分光棱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棱镜反射面与出射面构成50~65°的夹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与可见光分光棱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棱镜胶合面上的分光膜与复合棱镜出射面构成25~32.5°的夹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与可见光分光棱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膜采用对激光器峰值波长反射率大于98%、对可见光透过率大于85%的常规分光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与可见光分光棱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器为常规的激光发射器,或者为激光接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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