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榨汁机刀盘有效
申请号: | 201020141322.5 | 申请日: | 2010-03-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30946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饶志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贤华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19/00 | 分类号: | A47J19/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谭一兵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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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榨汁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榨汁机,特别是涉及一种设置在榨汁机的传动轴上的刀盘结构。
背景技术
榨汁机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小家电,可以方便制取蔬菜汁、水果汁,在人食用之后,使人感到舒畅、健康。目前的榨汁机出汁率不高,而且实际使用非常麻烦,产量无法提升,另外部分原料粉碎不尽,浪费了用于榨汁的原料,影响榨汁效率。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方便、且省力之优点的榨汁机刀盘,节约榨汁原料,榨汁效率高,其结构新颖、简便实用。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榨汁机刀盘,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榨汁机刀盘,包含有盘体,盘体上表面上设置有复数齿刀,齿刀的顶部设有刀刃,盘体上表面的齿刀成行排列为辐射线状的齿刀线分布,三条辐射齿刀线呈三角对称辐射,每相邻齿刀线之间为120度,辐射齿刀线的中心偏离盘体中心。
进一步,所述辐射齿刀线采盘体偏心点为中心点,辐射齿刀线其中的三条齿刀B线的位置成三角对称,辐射齿刀线为9排齿辐射;
进一步,所述三条每相邻之间为120度辐射齿刀线的中心交汇成三角形,辐射齿刀线为12排齿辐射;
进一步,所述辐射齿刀线其中的三条齿刀B线的位置成三角对称,三条齿刀B线采盘体偏心点为中心,中心成三角形;
进一步,所述辐射齿刀线采盘体偏心点为中心,辐射齿刀线其中的三条齿刀B线的位置成三角对称,辐射齿刀线的中心交汇成三角形,辐射齿刀线为9排齿辐射。
进一步,所述辐射齿刀线采盘体偏心点为中心点,辐射齿刀线其中的三条齿刀B线的位置成三角对称,三条齿刀B线采盘体偏心点为中心点,辐射齿刀线为12排齿辐射;
进一步,所述辐射齿刀线上的齿刀间距为2.4毫米,相邻的辐射齿刀线上的齿刀向外偏移0.2毫米,各辐射齿刀线上的齿刀依次排序向外偏移0.2毫米。
本实用新型的盘体固定在榨汁机的传动轴上,在榨汁过程中盘体高速旋转,盘体上表面的小齿刀对水果或蔬菜等榨汁原料进行切削榨汁,使榨汁机的出汁率提高、减少浪费,本实用新型可适用于各种榨汁机、果汁机等的刀盘结构。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9排齿刀盘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12排齿刀盘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齿刀部分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技术手段以及所达到的具体目的、功能,解析本实用新型的优点与精神,藉由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详述得到进一步的了解。
本实用新型相关结构主要包括以下零部件(或装置):盘体1、齿刀2、齿刀线3、中心4、三角形5、齿刀B线6。
结构器件如附图1所示,系为本实用新型之榨汁机刀盘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本实用新型包含盘体1,盘体1上表面上设置有复数齿刀2;齿刀2的顶部设有刀刃。盘体1上表面的齿刀2成行排列为辐射线状的齿刀线3分布,三条辐射齿刀线3呈三角对称辐射,每相邻齿刀线3之间为120度,辐射齿刀线3的中心4偏离盘体1中心。
参见附图2所示,辐射齿刀线3采盘体1偏心点为中心4,辐射齿刀线3其中的三条齿刀B线6的位置成三角对称,辐射齿刀线3为9排齿辐射。
参见附图3所示,三条每相邻之间为120度辐射齿刀线3的中心4交汇成三角形5,辐射齿刀线3为12排齿辐射。也可以辐射齿刀线3其中的三条齿刀B线6的位置成三角对称,三条齿刀B线6采盘体1偏心点为中心4,中心4交汇成三角形5。
也可以将辐射齿刀线3采盘体1偏心点为中心4,辐射齿刀线3其中的三条齿刀B线6的位置成三角对称,辐射齿刀线3的中心4交汇成三角形5,辐射齿刀线3为9排齿辐射。
也可以将辐射齿刀线3采盘体1偏心点为中心4点,辐射齿刀线3其中的三条齿刀B线6的位置成三角对称,三条齿刀B线6采盘体1偏心点为中心4点,辐射齿刀线3为12排齿辐射。
辐射齿刀线3上的齿刀2间距为2.4毫米,相邻的辐射齿刀线3上的齿刀2向外偏移0.2毫米,各辐射齿刀线3上的齿刀2依次排序向外偏移0.2毫米。
以上所举实施例仅用为方便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仅为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实施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提技术特征的范围内,利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技术内容做出局部更改均等变化、或修饰的等效实施例,并且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内容,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涵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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