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民用污水净化再利用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58819.8 | 申请日: | 2010-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2723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0 |
发明(设计)人: | 邵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邵彬 |
主分类号: | E03C1/12 | 分类号: | E03C1/12;E03C1/122;E03C1/126;E03C1/14;E03C1/16;E03C1/182 |
代理公司: | 大庆市远东专利商标事务所 23202 | 代理人: | 周英华 |
地址: | 163000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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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民用 污水 净化 再利用 装置 | ||
1.民用污水净化再利用装置,是由厨房污水处理系统和卫生间污水处理系统构成,其特征是在厨房洗碗池的下水管线(1)和卫生间洗手池的下水管线(2)上分别设有第一截止阀(3)和第二截止阀(4),在厨房洗碗池的下水管线(1)上第一截止阀(3)的上部、卫生间洗手池的下水管线(2)上第二截止阀(4)的上部及浴室出水管(5)均与污水净化器(6)的入口管路连接,在污水净化器(6)的入口处设有滤网(7)、底部设有排污口(8),污水净化器(6)的出水管经提升泵(9)连接至高位水箱(10),高位水箱(10)的出水管与便器(11)的水箱管路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民用污水净化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高位水箱(10)的出水管路与卫生间洗手池来水管线管路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民用污水净化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污水净化器(6)的出口与精滤器(12)的入口管路连接、精滤器(12)的出口与矿化器(13)的入口管路连接,矿化器(13)的出口经提升泵(9)连接至高位水箱(10)。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民用污水净化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高位水箱(10)的出水管路分别与厨房洗碗池和浴室喷头的来水管线管路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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