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箱包警示灯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60636.X | 申请日: | 2010-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522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24 |
发明(设计)人: | 杨雨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思科利儿童安全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33/00 | 分类号: | F21V33/00;F21V23/00;F21V7/00;F21V19/00;F21V17/1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合肥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09 | 代理人: | 汤茂盛;王挺 |
地址: | 230088 安徽省合肥市高***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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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箱包 警示 | ||
1.一种箱包警示灯,其特征在于:箱包(10)的正面设置有主动发光部(20)和/或被动反光部(3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箱包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动发光部(20)包括固设在箱包(10)正面的发光板(22),发光板(22)上设有带发光二极管的集成电路芯片,箱包(10)的包体内部设置有直流电源和开关,直流电源通过开关与发光板(22)上的集成电路芯片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箱包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被动反光部(30)为固设在箱包(10)正面的反光板(31),反光板(31)的朝向箱包(10)外侧的板面设置为平板状,反光板(31)的朝向箱包(10)一侧的板面上均匀的布置有凹部(3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箱包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动发光部(20)还包括固设在箱包(10)正面的框架(21),发光板(22)嵌设固定在框架(21)中,且发光板(22)设有发光二极管的一侧设置为朝向箱包(10)的外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箱包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嵌设在框架(21)中的发光板(22)上罩设有反光板(31),反光板(31)的朝向箱包(10)外侧的板面设置为平板状,反光板(31)的朝向发光板(22)一侧的板面上均匀的布置有凹部(3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箱包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板(31)为红色。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箱包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板(31)上的凹部(32)彼此紧密相连形成网格状。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箱包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板(31)的朝向发光板(22)一侧的板面边缘处布设有卡爪(33),所述的框架(21)的围绕在发光板(22)的周侧部位设置有卡孔(23),卡爪(33)与卡孔(23)彼此卡合使得反光板(31)罩设在发光板(31)的外侧,且反光板(31)的朝向箱包(10)外侧的板面与框架(21)的外侧板面相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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