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发电式健身车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61695.9 | 申请日: | 2010-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0168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2 |
发明(设计)人: | 于永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永丽 |
主分类号: | A63B22/06 | 分类号: | A63B22/06;H02K7/116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23109 | 代理人: | 王吉东 |
地址: | 150040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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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电 健身 | ||
1.发电式健身车,它包括健身车,健身车包括车架、两个脚蹬(1)、脚蹬驱动轮(2)、从动轮(3)、传动机构(4)和液晶显示屏(10);两个脚蹬(1)、脚蹬驱动轮(2)、从动轮(3)和液晶显示屏(10)均装设在车架上,两个脚蹬(1)驱动脚蹬驱动轮(2)旋转,脚蹬驱动轮(2)通过传动机构(4)与从动轮(3)传动相连,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发电及供电装置,所述发电及供电装置由发电机(5)、发电机驱动轮(6)、交直流逆变器(7)、发电传动机构(8)和电能存储装置(9);发电机驱动轮(6)通过发电传动机构(8)与从动轮(3)传动连接,发电机(5)的转轴通过联轴器与发电机驱动轮(6)的轴固定相连;所述传动机构(4)和发电传动机构(8)均采用齿轮啮合传动方式;所述交直流逆变器(7)设置有交流电信号输入端、直流电信号输出输入端和多个交流用电器供电端;发电机(5)的交流电信号输出端与交直流逆变器(7)的交流电信号输入端相连,交直流逆变器(7)的直流电信号输出输入端与电能存储装置(9)的直流电信号输入输出端相连,交直流逆变器(7)的多个交流用电器供电端连接外部不同负载的用电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电式健身车,其特征在于传动机构(4)采用皮带传动机构或链条传动机构,发电传动机构(8)采用皮带传动机构或链条传动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电式健身车,其特征在于发电机驱动轮(6)的直径小于从动轮(3)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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