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伤口皮下积液的引流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80355.0 | 申请日: | 2010-05-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688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15 |
发明(设计)人: | 李南林;吕勇刚;凌瑞;王辉;易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M27/00 | 分类号: | A61M27/00 |
代理公司: | 西安恒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1216 | 代理人: | 李郑建 |
地址: | 710032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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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乳腺癌 改良 根治 术后 伤口 皮下 积液 引流 装置 | ||
1.一种用于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伤口皮下积液的引流装置,包括一中空的手持部(2),手持部(2)的一端镶嵌有针头(1),针头(1)与手持部(2)相通,手持部(2)的另一端配有堵头(3),其特征在于,所述针头(1)外壁上套有引流芯(5),引流芯(5)的端部径向上分布有引流孔(4)。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伤口皮下积液的引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引流芯(5)采用医用硅胶制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伤口皮下积液的引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引流芯(5)上有对称的固定翼(6),固定翼(6)上有孔(7),固定翼(6)上有加强筋(8)。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伤口皮下积液的引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持部(2)的中部为方形,其中一组对称的方形面上有防滑槽。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伤口皮下积液的引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引流孔(4)至少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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