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型直发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81014.5 | 申请日: | 2010-05-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680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15 |
发明(设计)人: | 鲍利强;陈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鲍利强;陈俊 |
主分类号: | A45D1/06 | 分类号: | A45D1/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2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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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直发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常生活用品,尤其涉及一种新型直发器。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直发器功能较为简单,仅能提供直发功能,在使用时,还需要另外再拿来镜子才能看到使用效果,非常的不方便,而且也不够美观。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同时具备照镜子功能且更美观的新型直发器。
为了达成上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直发器,包括直发器本体,其中,所述直发器本体的夹板外端面还具有镜面。
作为优选,所述夹板外端面为金属面,所述镜面为一体成型于所述夹板外端面的金属镜面。
作为优选,所述镜面为另外连接于所述夹板外端面上的金属镜面或玻璃镜面。
作为优选,所述镜面设置于所述夹板的上外端面或下外端面。
由上述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不仅能提供直发功能,还同时具有镜面,方便使用者随时看到直发效果,其设计非常人性化,并且制作简单,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具体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请参阅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直发器,包括直发器本体1,所述直发器本体1的夹板外端面2还具有镜面3。其中,所述镜面3可以是另外连接于所述夹板外端面2上的金属镜面或玻璃镜面。也可以是将所述夹板外端面设置为金属面,然后,所述镜面即为一体成型于所述夹板外端面的金属镜面。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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